首先明确的是,丈夫是否立有遗嘱,将遗产留给小三“继承”?
如果有,这属于遗赠,则小三可以获赠遗产,而非继承遗产。
但也有个前提,那就是丈夫(被继承人)所处分的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是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则遗嘱部分内容无效。
如果有没有立遗嘱遗赠遗产,那作为非合法配偶的小三,是没有继承权的。
解释:
一,因为她不是丈夫(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只有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才有对遗产的继承权利。
二,我国《民法典》中所称的“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中的配偶,就是说丈夫死亡时,仍和丈夫保持着婚姻关系的妻子。
三,夫妻身份关系的存在,取决于婚姻的效力。合法的婚姻,才有合法的效力。
合法的婚姻必须是:
(一)符合结婚条件;
(二)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只有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才能作为合法配偶,去拥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其次,小三生的孩子是能继承遗产的。
解释:
一,小三和丈夫的私生子,属于法律上的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因此,虽然让妻子无奈又生气,但“私生子”还是拥有继承权的,不能因为父亲的错误选择,而剥夺他应享有的和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利和待遇。
最后,私生子是如何继承财产的?
一,作为和婚生子女地位平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定继承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排在第一。而私生子(非婚生子女)因为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所以也属于子女,应当首先获得继承。
二,遗嘱继承
特别强调!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如果丈夫立了遗嘱决定由私生子继承遗产,并且遗嘱经过公证从而有效的话,那么遗嘱就可以在丈夫(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执行。而且!!!是只有在遗嘱继承完成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法定继承(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子配偶和父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