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间有好多糟透了的事,糟到无法想象,糟到简直想说“生而为人,对不起”了… 糟到开始唯心了,开始想这是不是命运还是什么。
可我很像一个野心很小的小孩子,得到一颗糖就好开心。也很像信徒了,在密不透风的黑里看见一丝光,也能因为那一丝,哪怕是转瞬即逝的光,满血复活,充满希冀。
想到廖一梅说,恋爱能让你在其中目睹关于“自我”的全部真实。大家都听惯了“恋爱让你失去自我”之类的话… 这个说法一开始也让我一愣,但后来想想就觉得,真正的自我,或者说你的本质,你的内核,怎么可能失去。如果连这都保不住,怕是一个自我或者三观还未真正成形的人吧。倘若真的在激情中短暂迷失,也是极为短暂的,我倒突然觉得,搞不好恋爱可以让人发现自己的无限可能,是打破固定框架的好途径。
反正,我从未像现在这样了解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人。当然这些了解会在日后不断修正,一切都在变,可此时此刻这种活得明明白白的感觉,还是舒服和欣慰的。
我怎么能回答“喜欢你什么”这个问题呢?
别人当然不懂。
而我知道你自己也不懂。
我喜欢你的下垂眼,第一眼就好喜欢,虽然我以前完全不喜欢那种眼睛,觉得没有精神。
我喜欢你睡觉时蜷缩的样子,和理发时围着巨大的布,只露个头的样子。
还有你感冒时,口腔里谜一般的冰糖雪梨味。
这些要怎么去说呢,在你听起来都是敷衍吧。
像是乏善可陈的人生里,突然出现了很重要的东西,然后感觉以前的人生原来都少了这样东西呀。
你就像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莽撞地,不管不顾地闯进来了,带着某种明晃晃的东西,它太亮了,让我觉得阴暗的我根本配不上。
然而现在,很多时候你成了我心里最大的那块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