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酒店小二
初中一年级就早恋的我,和她恋爱了三年。
“还有一个月就要中考了 ,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好嘛”
‘‘为什么”
‘‘没事,我们就只是暂时分开一段时间,要是我们能考上同一所高中,我们就和好。要是没有考上同一所高中那就不用和好了。”
就因为她的这样一句话,让我闹心闹了两天两夜。最后抛下了一句。‘‘以后不管在不在一个学校我们都不用和好了,要分手就彻底一点。”
原以为只是那两天闹心闹过了,也就不会有什么不甘心的了。可是,我错了。上了高中以后,整整闹心闹了两年。
在这两年中,有不甘心,有后悔,有气愤。最多的还是舍不得。开始,每天都在卧谈会谈起她。途中也有过联系的时候,打电话过去,不知道怎么说的时候。但是就是想跟她说说话。
毕竟在一起三年,就算是再不懂事,再幼稚,也无法轻易的战胜一个习惯的失去。闹心闹了两年,又和当年一样,又是一个考试,我又抛下了一句话,‘‘好,你走吧。
在闹心的两年中,终于明白了,要走的人始终都是留不住的。走了,虽然偶尔会想起她,但我会毫无保留的去想她,因为我害怕在某天我就不再想她了。
真是如此,虽然想念是痛苦的,但是人生就是如此,你不去想念就永远不会知道原因,知道原因了也就不再想她了。就会,把她做成一张张照片,表在相框里,为人生之路多一件装饰品。
“好,你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