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湖湿地,是候鸟们季节性越冬的天堂。3月开始,候鸟陆续返北,羽毛饱沾春意快意迁徙。而在第二年10月,再度栖息于此,熙熙攘攘的一大片,零星点状落脚,或振翅欲飞翩翩起舞,为这广阔的湿地景观添加了一种别样的灵动之美。
在国家与当地人们的不断努力下,这片区域逐渐恢复水草丰美、生物品种逐渐增多的面貌,当地人们也再度欣赏到水鸟流连于水草之间的美好一景。
众所周知,多年以前,鄱阳湖湿地并没有这样静美和谐的一幕。
生活在鄱阳湖周边的居民,千百年来都依赖这片湖生存。在湿地还未受到破坏之前,这片区域土壤肥沃、渔稻丰美,湖区人民沿习传统的捕捞技术,在无数的生产实践里总结经验,并持续改造创新,根据季节时令、水性、地域等,提炼出了一套自给自足,且能发家致富的渔业生产技术。
但随着生态破坏严重,鄱阳湖枯水现象不断加剧,我国最大淡水湖为周边老百姓提供的鱼粮愈加捉襟见肘。有渔民感慨:“现在打鱼太难了,我家祖上八辈子都是渔民,但我的孩子不会打鱼了。”这种现象,给在此世代生活的渔民带来极大的影响。同时,也沉重打击到当地的渔业产业。
来鄱阳湖过冬的候鸟迟迟不见来,它们分散觅食于周边渔户的房前屋后。水产量大幅度减少,让“人鸟”争食现象更为严峻。渔民为了驱赶这些与他们抢夺鱼虾的候鸟,经常是无所不用极其。人为滥捕猎候鸟的非法行为时有发生,让原本的天堂成为了候鸟的“般若地狱”。
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不只在我国,在世界任何国家,都称得上是一个百年大计。我国拥有非常丰富的湿地资源,湿地类型表现得最为齐全。但现今湿地生态面临的压力很大,围垦、污染、资源过度利用等威胁,造成湿地面积严重缩小、功能不断退化,鸟儿的身影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湿地好不好,关键看水鸟”,这句被人们津津乐道的话,就像一只警铃,不断在人们的耳边给予警示。
此外,我国在法律和管理上的缺陷也是湿地问题迟迟解决不好的一大症结。
虽然从2007年开始,国家林业局组建了保护管理中心,以及由国家林业局、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16个部门组成的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且各省、自治区的林业局也陆续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条例,但管理和法律上的空白和漏洞依旧存在着。各部门的职权得不到落实,管理构架看似权属分明实际上依旧存在“新受旧”的制约。
例如,目前我国湿地的主管部门是林业部,但大量的滨海滩涂湿地却仍归海洋部门管理,林业部门也束手无策。在一些内陆省份,林业部门的管理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常常会受到农业、环保和渔政等部门的非议和责难。
近些年,世界各国对湿地这一具有强大生态功能的生态系统,投以了高强度和高密度的关注。一些湿地大国也陆续制定了专门的法规与保护政策,面对“地球之肾”湿地的逐渐衰竭,均紧锣密鼓实施保护行动。
目前发达国家在湿地保护与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制定并完善湿地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依法强化对湿地的保护。
二是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避难所、栖息保护地)、湿地公园(国家公园)等湿地自然保护体系加强对湿地的保护。
三是通过自然修复或人工措施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
我国需在完善湿地保护法律体系的同时,根据国情,加强重点领域的法制建设。政府在湿地保护中,除了发挥主导作用,还需平衡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保护湿地的利益问题。并利用有效的财务手段保证资金投入,在保护政府公共投资法制化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湿地保护领域。针对湿地该片区域的优势,科学地发展相关行业,提升自救能力。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从而激发起民众对湿地自发保护的行为。
湿地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有着不可替代的综合功能。它是许多珍稀水禽繁殖和迁徙的天然港湾,也是地球生态系统的“晴雨表”。
不要抱怨,为什么如今湿地鸟儿的影子稀稀落落,从前草长莺飞的悦动,闹中取静的美好都到哪儿去了?待湿地又重新回复生气,怯黄的芦苇重新滋生绿意,幽幽的湖泊水从底部汩汩而出,人类的生产活动与生态环境得以和谐共处时,便可再见远空倩影由远及近……彼时,湿地有了,候鸟才会重新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