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近期通过的《民法典》及其实施,将会给我们大家带来不少的新权益。大家可一定要知道哦。
这其中就有一项非常明确的规定,将惠及所有的业主们哦,相信大家知道后一定都会非常高兴的。那就是:
在已经通过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小区内、电梯内的广告收益和停车场的停车费用等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而非归物业所有,物业只能代为收取,并没有使用权。如果物业不把这部分收益拿出来交给全体业主共同分配,那么业主就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用,并可以直接用这部分相应的公共收益来抵扣物业费用。
对于已经买了房产的业主来说,这的确是个值得让所有人都高兴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