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路上,大家都在熟睡,但却发现有个同事累的眼睛都睁不开了还在扛着看某某神剧,并且还不时发出各种共振的笑声来。同样晚上睡觉前,总有很多人先看一会朋友圈才能睡着,更为关键的是很多时候是越看越兴奋,越兴奋反而谁睡不着。
这不由产生了好奇,是什么让自己可以这么兴奋?
显然是内容,而感兴趣的内容又有什么共性?那就都是“故事”。是故事让大家变的这么兴奋,甚至在面对衣食住行这类基础生存需求的时候,我们都愿意为了“故事”先把这些问题放一放。
“故事”是什么?故事就是对于人文事物的表达过程。
这是一个表达过程。但并不意味着这是真实发生的事情,也可以是虚构的事物,也可以是历史记忆的事物,都会成为“故事”的载体。
从行为学上看,人对“故事”通常是难有免疫力的。每个人面对跟自己相关的故事会更容易产生共鸣,因为这容易让自己产生镜像神经元效应,容易让自己理解为自己就是故事中的某一个角色,因此在产生共鸣的时候,就很容易伴随故事的情节出现情绪波动。
我们看悲剧片,就容易感动流泪,我们看喜剧片就容易开怀大笑。我们看犯罪片,就容易恨得咬牙切齿。
这其实跟故事本身无关,跟我们对于“故事”的吸收能力有关,我们甚至不关注“故事”的真假就容易让自己陷入到故事无法自拔。我本人喜欢追美剧,在疯狂的时候真的是可以做到什么都不干去把他看完。虽然我认为这件事情对我并没有任何成长帮助,但仍然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明知道这是“假的”,还愿意付出动力去了解其中的结局,其中的关系,还愿意投入情绪去跟其共振,跟其共鸣。
这就是“故事”的威力,无论真假,只要跟观者产生共鸣就容易被吸引,被共鸣。
从这角度上讲,一个会“讲故事”的人就是要跟厉害的人,他更能够吸引更多人的注意力,产生更强大的影响力。这也是人类跟其他动物最重要的一个能力之一,可以在时间空间中描述,虚构更多的故事。
因此,会讲故事就可以让我们能够更快速的跟别人产生共鸣,更容易达成共识。
那如何讲好一个故事,这让我想到了一个理论:峰终理论。
诺贝尔奖得主,心理学家DanielKahneman,经过深入研究,发现对体验的记忆由两个因素决定:高峰(无论是正向的还是负向的)时与结束时的感觉,这就是峰终定律(Peak-EndRule)。
我们要讲好一个故事:就需要学会触动情绪的高峰,还要在结束形成自己独特观点的总结。
用情绪触发共鸣,用观点触发认同,而如何触动情绪,那最为关键的就是:
故事本身跟观者的情况有一定相似之处,越接近用户情况,就越容易形成共鸣。
看看那些电影,电视剧之所以火爆就知道了,一定是故事中的角色跟观者存在共通之处,要么是出身地位,要么是生活状态,要么是生存地域等等,只要是有些维度跟观者存在一定记忆重叠,就容易产生共鸣。基于此再从低点的挫折到达崛起的高峰,再到最终的回顾就形成了对观者的触动和共鸣,因此也就容易形成更大的个人power。
如此可见,学会用“故事”去表达自己的独特观点,就能够在人群中收获更多的影响力,即别人认同的能力。这个能力不可小视,现有从自身做起,更要从娃娃抓起。
今日思考,不求绝对,但求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