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你的律师不写?
程:他们都是打的人情案,不好跟法官对着干。
问:可以写啊,又不需要律师出面。
程:他们写不了这个。他们不会。
哦,打人情案律师,这是一种标签;如何看待这种标签?
联想到当事人常常或明或暗地说我想得少,单纯,可我从来没有从心里承认;反过来我觉得自己单纯不够,动心思,用计谋。
我只是不想外归因罢了。
输了官司就一口咬定法官吃了好处,是人情案,得出这样的结论,基本上就杜绝了自我反思和对法律的深思,将当事人对结果的不满巧妙地转移给法官和对方。
这种律师,这种人,推卸责任的行为,为我不耻。
202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