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俗或不俗的探讨,其终极意义关乎目标的实现、人的满足。也许这种目的性表征了它本身就是一种俗,但那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事实上,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物的认识,基本可以用俗或不俗的视角覆盖它的各个方面。了解一个人,就是知道他在哪些方面有多俗,有什么不俗的地方。一个真正卓有建树的成功者,总是有些不俗之处的。它们被解读为金子般的可贵品质、精神、意志等等。有些书上是这样写的,当然我也这样认为。
“俗”字,一人一谷。人要吃饭,像这样基本的自然属性和司空见惯的事就可以理解为俗。所以,俗是也应该是合法的,甚至是受法律保护的。换句话说,俗,就是食人间烟火这样的事,俗世,就是人们生存所在的世界。谁可以逃掉呢?
俗的,不一定是不美的。俗,终究可以被包含在美学范畴。俗有俗的美,不俗有不俗的美。俗之美,是如此常见,不俗之美,是如此不常见。人们往往更乐于寻找不俗之美,这是美的稀缺性与美感的相关性导致的。所谓“天地间有大美”,而大美,往往偏离世俗,这正好暗合了俗与美的关系。
创办企业,从事交易活动,本是一件俗的事情,很多人都在做。有的持续时间长,有的持续时间短,有的很辉煌、很成功,有的不那么成功,甚至是衰败。这一俗事的原点,即企业文化的核心,或者说创立者的原始动力、目标、意志。自2007年,开始关注马云和阿里巴巴,七年过去了,阿里的再上市可谓轰动全球。马云的成功理所应当,也是老早就可以预料的。因为阿里有不俗的使命,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打破壁垒,解放生产力,帮助别人成功,致力于建设公平的商业环境,培养人才、输出人才,和面向未来的人居环境、生活环境的改善。这些已经超出了一个商人的俗念。这些不俗的理念和行动,正是其成功的原点。
事业与婚姻,早已构成一个社会人生活状态的两个方面。你可以有不俗的事业,但不一定有不俗的婚姻。俗的婚姻比俗的事业可能更普遍,或者说不俗的婚姻比不俗的事业可能更难得。
可可·香奈儿,1910年在巴黎创立Chanel品牌,以其高雅、简洁、精美的设计风格,成为全球首屈一指的高端品牌象征。一个修女背景的商人,创办了一家百年老店,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其业绩不可不谓辉煌,而香奈儿却终身未嫁,你完全可以想象她是多么“不俗”、多么能坚持自己的信念。因为俗的婚姻随处可见,也唾手可得,但她就是这么任性。“宁可不要,也不就俗”。
世间的事就是这样,享受或者忍受,你总要选一个。对于有些人来说,有些俗,是不能忍受的,因为他们如此钟情于享受不俗之美。他们说“无限风光在险峰”,愿意爬到什么程度、什么地方,真的完全取决于你自己的意愿。
2014年12月6日,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