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为他人代言”
在这次去北京学习NVC同理心的课程上。现场一互动环节,引起了JORi的关注并提醒了伙伴“不要为他人代言,去理解他人生命的不一样,去等待她的改变”。
在互动现场,一学员很主动的为另外一位学员安排了工作,直接就做了指令式的安排。针对这一现象,JORi做了善意的提醒,站在生命的多样性、生命需要成长、生命是自我探索和能力建立关系的角度,现场与我们做了交流,引导我们用NVC的角度,如何来建立尊重和理解的关系。
是的,我们总是很习惯的为他人代言。我们很希望他人过得很好,很希望他人有强大到能力、很希望有着美好的未来,很希望………无形中、我们不自觉的抬高了自己,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不小心,我们把属于别人的责任和成长也接手了过来,不小心,我们代替了别人的成长………
我,也是那个不小心就会“为他人代言的人”……不小心之间,让自己忘记了,我,能做的就是为自己负责、我,有自己的位置。
与儿子而言,我,是他妈妈,我只要做好妈妈的事情就可;我,依旧是我自己,他,依旧是他自己;
与先生而言,我,是他妻子,我只要做好妻子的事情就可;我,依旧是我自己,他,依旧是他自己;
与职场而言,我,是工作伙伴,我只要做好责任的事情就可;我,依旧是我自己,伙伴,依旧是他们自己;
…………
每一日,发生的事,总是教我思考“如何修为为人”。
嗯,感恩,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