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 让全民阅读在法治护航下蔚然成风

来源:黑龙江学习平台

作者:章岩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之于个人,是润物无声的精神滋养;之于民族,则是薪火相传的文化根脉。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把全民阅读从多年来的政策倡导提升为法律规范,推动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迈入“法治保障”新阶段,为书香社会建设注入持久动能,这对于书香社会建设意义深远。

为全民阅读立法,是时代之变呼唤制度之治。2024年的调查数据勾勒出当下国民阅读的清晰图景:78.7%的成年国民通过手机阅读,38.5%通过听书方式阅读。数字技术让阅读触手可及,却也带来新的隐忧——优质内容与低俗信息泥沙俱下,城乡之间的阅读资源鸿沟犹在,碎片化阅读正在消解人们深度思考的能力。面对这些仅靠个人努力难以逾越的障碍,单凭政策倡导已显力不从心,法律以其刚性约束和持久效力,恰能填补这一空白。它不是要干预个人读什么、怎么读,而是要保障每个人都能享有“读好书、好读书”的基本条件。这正是为全民阅读立法的初衷所在。

为全民阅读立法,是以刚性约束压实政府责任。长期以来,全民阅读工作多依赖政策号召,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条例》确立了政府在阅读促进中的主导地位:县级以上政府须将全民阅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跨部门难题;开展绩效考核,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这套环环相扣的制度设计,让阅读促进工作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考核机制,从根本上防止了“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说到底,法治的力量正在于让每一级政府都意识到:推动全民阅读,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做好的“必答题”。

为全民阅读立法,是以制度温度守护“全民”分量。何为“全民”?就是不让任何一个人在阅读的殿堂外徘徊。当城市孩子徜徉于绘本馆时,乡村少年可能面临无书可读的困境;当年轻人享受数字阅读的便捷时,老年人可能被复杂的操作挡在门外;当健全人随手翻开一本纸书时,视障群体仍在期盼更多有声读物。《条例》的可贵之处,正在于它把目光投向了这些容易被忽视的角落——制定乡村阅读计划,让农家书屋真正“活”起来;推进“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阅读,从家庭到学校织密阅读之网;支持盲文出版物、推进设施适老化改造,让特殊困难群体也能感受书香温暖。法治的刻度,正是在对每一个群体的关照中彰显其温度。

为全民阅读立法,是以多元参与激发社会活力。阅读的推广,从来不是政府一家之事。《条例》将每年4月第四周定为“全民阅读活动周”,将集中点燃公众的阅读热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阅读服务供给,支持实体书店开展公益阅读活动,这是对民间活力的充分释放。当社区里的读书会自发形成,当企业捐建的图书室落地乡村,当媒体持续宣传书香家庭、书香社区的先进典型,全民阅读就从法规条文变成了可感可触的生活日常。这种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与自下而上的社会力量相向而行,将汇聚起推动书香社会建设的磅礴合力。

为全民阅读立法是国家文化战略的基础性工程。在法治的坚实保障下,全民阅读必将汇聚起提升民族素养、增强文化自信的强大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注入深厚而持久的精神动能。

来源:《奋斗》2026年第6期

责任编辑:葛鹏 王晓利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