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府的当家人王熙凤,手中是有些权力的。
赵嬷嬷求贾琏没办成事,转投王熙凤后,得到了满意的承诺。
正好贾蓉和贾蔷过来,有两件事要说,头一件是传贾珍的话,“省亲别院”计划已定,即将动工。
第二件是贾珍派了贾蔷“下姑苏聘请教习,采买女孩子,置办行头”。
贾琏对贾珍的这个决定是有意见的,有些怀疑贾蔷的办事能力,但贾蓉给王熙凤递了暗号,求促成之事。
果然三言两语,王熙凤就搞定了这事,毕竟贾琏是她老公吗?
但事实证明,贾蔷后来果真就惹出来了事端。
凤姐是多么聪明的人,赶紧着就把赵嬷嬷两个儿子推荐给了贾蔷,让带去一块完成此事。
省亲别院的建造,贾政和贾赦都几乎没有参与,这两个人到底是偷闲还是能力不行呢,我强烈怀疑是后者。
瞧瞧,这样的两个最高管理者,贾珍和贾琏这样的执行者,一帮趁机捞一把的奴才,贾府不垮,何其难也!
第十六回就扒到这里了。
下面说说大观园的大气,林黛玉的小气。
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
钱是好东西啊,有人为你卖儿卖女,有人为你去坐牢。
钱也能建造美丽的大观园。
这一回,借贾珍带贾政游览大观园之机,给我们呈现了花了多少精力才建成的省亲别院!
我想,功能重在展示贾府的“繁花锦盛,烈火烹油”吧。
当然,通过题匾额对联也显示了贾宝玉的过人的才华,比贾政和那些清客相公见识和才情都高出不少。
此回的末尾,又因为宝玉今天在贾政面前得以展示才华,跟贾政的小厮们把他随身佩带之物都解去了。
林黛玉误以为宝玉不珍重自己送的荷包,也给那些人弄了去,一气之下铰了做了一半的香囊,两人好一番别扭,最后宝玉下力把黛玉哄转了过来。
黛玉,你就拿着宝玉的疼爱作吧,这一切要么被王夫人看在眼里,要么被那些人告到王夫人那里了。
王夫人最恨什么样的女子?
唉。
当然,贾蔷也顺利买回来了十二个女孩子,安排在梨香院开始学戏了,热闹开始了。
然后又请了一个带发修行的官宦小姐妙玉也住进了大观园,又是一个故事。
妙玉的来历?
贾蔷自然地做了这十二个女孩学戏事宜的总负责人,“总理其日用出入银钱”的事情。
贾蔷本来也是贾府的正派玄孙,和贾蓉关系好,贾珍也十分疼爱,自然格外照看些。
接着,林之孝家的又来回了王夫人一事。
原来,“采访聘买得十个小尼姑、小道姑都有了……外有一个带发修行的……”就是妙玉。
妙玉背景如下:
苏州人氏,祖上是读书仕宦之家,自小多病,入了空门,十八岁,去年来到长安,住在西门外牟尼院,师父去世前遗言不准妙玉回乡,要在此静居。
妙玉不是买的,应该是林之孝家因为贾府需要小尼姑,打听到了妙玉,觉得十分合适,遂推荐给王夫人。
王夫人让林之孝家的下个帖子请妙玉。
当然,请成功了。
众人纷纷猜测妙玉的背景和身份,我想说文本中说的就是全部的真相,没明白的再向前看二百字即可。
读红楼切忌有罪推定:向周汝昌的女儿致敬
很多或天真或装作天真,或不得不装作天真实际真的很天真的“专家”或“爱好者”,喜欢对《红楼梦》中的人或事进行千奇百怪的解读,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才华横溢,但是,没有证据的杜撰,注定会变成“又向荒唐演大荒”。
没有证据的猜测,就是相当于法律上讲的“有罪推定”,很容易出现冤假错案。
目前我国逐渐运用的“无罪推定”才是正解,也就是说,无论嫌疑人有罪的可能性有多大,哪怕大家都百分之百铁定某人是罪犯,若没有找到确切的证据,也只能无罪释放。
否则,得有多少冤死鬼啊?
否则,你的后背不会阵阵发凉吗?
否则,若是真有人利用两个仇人之间的关系趁机犯罪,即伤害其中一方,那么受害方的仇人则很容易被列为嫌疑“罪犯”,如此则便宜了真正的罪犯。
感谢法律的进步吧,今天你做出有罪推定的事,明天就可能被“有罪推定”,到时你就算有一万张嘴也难以解释清楚。
用心读红楼,并不是用心做有罪推定。
所以,妙玉的出身也好,前面秦可卿的身份也罢,凡是试图对某个人物或某件事情,做出文本中没有相应依据的猜测、探佚都是一件可能害人害已、遗毒他人的事。
幻想出来的故事,可能非常精彩,成分引人入胜,可离真正的真相也注定更加遥远,从而会更加荒谬。
真理再往前一步就是谬误。
再次对刘心武的“秦学”和周汝昌的所谓“红楼梦真故事”表示遗憾。
周汝昌的女儿就曾经真实地向其父发出过真实的质疑,她说你怎么知道你写的才是红楼梦的真故事?
世界上最难做到的难道不是真诚两个字吗?
向周汝昌的女儿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