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儿童与成人稚拙性书法的艺术差异与文化内涵
作者//郭有生
稚拙作为一种独特的审美风格,在中国书法艺术中占据着特殊地位。它既体现了人类最原始的创造冲动,又承载着深厚的哲学思考和美学追求。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儿童与成人稚拙性书法在艺术本质上的根本差异,通过分析两者的心理基础、表现形式、美学特征和文化内涵,揭示其各自的审美价值与艺术意义。从发展心理学角度看,儿童的稚拙源于其认知和运动能力的自然发展阶段,是一种未经雕琢的天真流露;而成人书法家追求的稚拙则是历经技术磨炼后的自觉回归,是一种"既雕既琢,复归于朴"的艺术境界。两者虽在外观上或有相似之处,但在创作动机、表现方式和情感表达上却存在本质区别。本文将从中国古典美学理论出发,结合现代心理学、教育学和艺术学视角,系统考察这两种稚拙形态的艺术特性及其在书法发展史中的互动关系,进而思考稚拙美学对当代书法创新的启示意义。
稚拙美学的概念界定与历史源流
稚拙作为一种审美范畴,在中国艺术传统中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哲学基础。从字义上解析,"稚"指幼小、不成熟的状态,引申为天真、单纯;"拙"原指笨拙、不灵巧,在艺术语境中则转化为质朴、不事雕琢的品质。稚拙美学的形成与发展,与道家哲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老子》中"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二十八章)的思想,以及"大巧若拙"(四十五章)的表述,为稚拙美学提供了哲学基础。王弼对此注解道:"婴儿……合自然之智",揭示了儿童状态所代表的自然天真之价值。这种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艺术的审美取向,使稚拙成为一种备受推崇的艺术境界。
在书法史上,稚拙风格的作品很早就已出现。清代学者黄钺在《二十四画品·朴拙》中写道:"大巧若拙,归朴返真",精辟概括了稚拙美学的核心要义。中国古代碑刻中,《开通褒斜道刻石》、《好太王碑》、《莱子侯刻石》等作品体现了静态稚拙美,而《秦诏版》、《瘗鹤铭》、《爨龙颜碑》等则展现了动态稚拙美的特质。特别是《郑长猷造像记》,被梁巘《承晋斋积闻录·古今法帖》评价为:"《瘗鹤铭》字结构多散,乍看去似孩童不善书者所写,而宋之苏、黄皆本于此。"这一评论既指出了稚拙书风与儿童书写的视觉相似性,又暗示了成人艺术家对这种风格的自觉追求。
稚拙美学在近现代得到了新的发展。徐生翁、谢无量等书法家以"孩儿体"风格著称,其作品"返璞归真",改变了人们对书法审美的评判标准。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西方现代艺术也出现了类似的审美转向,19世纪至20世纪西方现代主义艺术家倡导的所谓"原始热"、"童稚热",力求"回到绘画最原始的素质中找到自己",这与中国的稚拙美学形成跨文化呼应,表明稚拙作为一种艺术追求具有普遍的人类学意义。
从艺术心理学角度分析,稚拙风格之所以能够引发审美愉悦,在于它突破了常规审美期待,以出人意料的形式激发观者的新鲜感和好奇心。李泽厚在《美学四讲》中评述道:"从欣赏和谐、优美的东西到某种故意组织起来的不和谐、不协调、拙、丑的东西……是人的心灵的一种进步。"这种"进步"正是指审美能力的拓展和艺术表现空间的扩大。稚拙风格挑战了传统书法中对工整、精巧、和谐的追求,为书法艺术开辟了新的表现维度。
在当代艺术语境中,稚拙已发展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审美体系,有着自己的评价标准和理论框架。对稚拙风格的欣赏,需要摆脱"以技论艺"的传统思维,转而关注其形式背后的生命体验和真实表达。正如明代文学家袁宏道所言:"当其为童子也,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也。"这种不加修饰的自然状态,正是稚拙美学的精髓所在。理解这一点,是我们探讨儿童与成人稚拙书法差异的基础前提。
儿童稚拙书法的心理特征与表现形式
儿童书法天然呈现的稚拙特性,植根于其身心发展的特定阶段,是一种未经刻意追求的自然流露。从发展心理学角度看,幼儿期(3-6岁)的儿童充满好奇,把书写当作游戏,注意力容易分散,以自我感受为主,规则意识较弱。这种心理状态直接反映在他们的书写行为中,形成了儿童稚拙书法的基本特征。儿童书法研究者观察到,幼儿常随意涂画,像写数字"2"可能画成波浪线,"只因觉得好玩",其握笔姿势也往往怪异,比如用整手握笔,这是由于"手部力量不足且不懂正确方法,按自己感觉来"。这些看似"不规范"的行为,恰恰构成了儿童书法稚拙美的内在心理基础。
从运动技能发展角度看,儿童在5、6岁之前,手腕力量和控制能力尚未充分发展,难以自如地掌控毛笔或铅笔等书写工具。这一阶段的书写更多是"涂鸦"或"画字",而非严格意义上的书法创作。如一位家长观察自己孩子的书写:"这个字典型的小儿体。它一定程度上暗合了拙趣的道理。小孩子的字,这个字她用的是生宣属性纸张,马克笔写的。所以这就排除了笔法这个东西。这个用笔是涂鸦小孩无意识的书写。"这种无意识书写恰恰保留了儿童对世界的原始感知和表达方式,具有高度的自发性和真实性。
儿童稚拙书法在形式表现上有几个鲜明特点:一是空间安排的不确定性,儿童会根据纸张剩余空间随机调整字的大小和位置。如研究者描述:"第一个字她写在这个位置,这个位置窄小,且弧形空间,那么她为了不破坏她的画,她就顺着黄色位置区域写。这就是因字附形的基本逻辑。姝这个字,女字旁落笔时候,空间大了,她以为可以放开写了,所以女字旁写的大了,大了没有安排好。右面的朱就贴边缘了。撇捺也舒展不起来了。纸张限制。"这种随空间变化而调整的书写方式,反映了儿童尚未形成稳定的空间布局观念,却意外地创造出富有变化和动态感的视觉效果。
二是笔画形态的多样性与不可重复性。与成人书写追求笔画的一致性不同,儿童书写中相同部件的重复往往呈现出丰富的变化。例如:"下面四个点小孩子无意识就会写的有区别,距离从左到右逐渐稀疏,每个形态也不同。那么为何我们成年人书写时候会一致呢?因为成年人的舒服太多,他知道标准写法是如何的,而且这个标准写法根深蒂固。"这种自然变异恰恰体现了儿童不拘泥于固定程式的思维特点,每一笔都是当下心境的直接反映,毫无造作之态。
三是结构比例的失衡与动态平衡。儿童书写的字往往结构松散,部件比例失调,却自有一种生动的气韵。如《郑长猷造像记》中的"'郑'字右旁特大特重,左旁一竖却缩于一边,使全字失却了重心;'猷'、'敬'等字同样因重心不稳而倾左;'像'字则右重左轻,亦呈不稳之态"。这种看似"不完美"的结构,却形成了一种动态平衡和内在张力,比四平八稳的规范字更具视觉冲击力和表现力。
从心理动机看,儿童书写主要出于游戏冲动和自我表达的需要,而非艺术创作的有意追求。幼儿期的儿童"把书写当游戏,注意力易分散,以自我感受为主",这与成人书法创作时的自觉艺术追求有本质区别。儿童书写过程中获得的即时快乐是其主要动力,书写结果反而次要。正如教育心理学研究所指出的,对这一阶段的儿童,"家人关怀"应该是"营造轻松氛围,陪着一起涂鸦,不强求规范",教育要求则应"多鼓励尝试,用趣味方式引导认识简单笔画"。过早强调规范和技巧,反而会扼杀儿童书写的乐趣和自发表现力。
随着年龄增长,儿童的书写能力和规则意识逐渐增强。小学低年级(7-9岁)儿童"有了规则意识,渴望认可,自尊心渐强,开始在意书写结果",这时他们的书写会自然向规范化方向发展,稚拙特性逐渐减弱。因此,纯正的儿童稚拙书法主要出现在幼儿期至小学低年级阶段,是一种与特定发展阶段相关的、不可复制的珍贵表达形式。这种稚拙不是通过外在模仿能够获得的,它是儿童成长过程中的自然产物,记录着人类最初的艺术冲动和创造本能。
成人稚拙书法的艺术追求与创作手法
成人书法家所追求的稚拙风格,与儿童的自然稚拙有着本质区别,它是一种高度自觉的艺术选择和文化建构。在书法艺术语境中,成人稚拙并非技法上的缺陷或不成熟,而是艺术家在完全掌握传统技法基础上,主动突破形式规范、返璞归真的创造性实践。这种稚拙风格凝聚着艺术家对书法本质的深刻思考和对个体表达的持续探索,是一种"既雕既琢,复归于朴"的艺术境界,代表着技法纯熟后的自由超越。
从创作心理看,成人稚拙书法的创作是一种有意为之的艺术行为,而非儿童那样的无意识流露。书法家通过长期的专业训练,已经掌握了传统书法的各种技巧和法度,但他们刻意摒弃这些技巧的炫耀性展示,追求一种看似生涩却意蕴丰富的表达方式。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真的小孩的拙就是不工,不懂得安排。成人书法人追求的拙是一种刻意安排。结果相同,书写心路不同。在于有意识无意识。"这种有意识的"返拙",实际上是对书法过度技术化倾向的反拨,体现了艺术家恢复书法原始生命力的努力。
成人稚拙书法在技法表现上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用笔的含蓄与内敛。与儿童因控制能力不足而产生的颤抖、断续线条不同,成人书法家的"拙笔"是高度控制下的放松,每一笔都蕴含着丰富的笔意和节奏变化。如"孩儿体"大家谢无量的书法,"取法二王,得魏晋小楷神韵。虽是帖派,但其书法点画熔铸碑学用笔,灵动中不失厚重",显示出对传统笔法的创造性转化而非简单否定。这种用笔方式看似随意,实则每一处转折、提按都经过精心考量,达到"无法之法"的境界。
二是结体的夸张与变形。成人书法家往往通过部件比例的有意失衡、重心的人为偏移等手段,创造出既稚拙天真又耐人寻味的艺术效果。如《郑长猷造像记》中"'像'字则右重左轻,亦呈不稳之态……加以某些隶笔的挑势,更倍增一字字畸轻畸重的动态"。这种变形不是能力不足的表现,而是艺术家有意打破常规视觉习惯,营造独特审美感受的艺术手法。徐生翁的书法同样如此,"初学颜体,上追秦汉魏晋,系碑派一路",却最终形成了极具个人特色的稚拙风格。
三是整体章法的自然错落。与儿童因空间规划能力不足而导致的无序排列不同,成人书法家的"稚拙式"章法安排是有意避免机械对称和呆板整齐,追求一种看似随意实则精心设计的空间韵律。明代袁宏道描述的这种状态:"面无端容,目无定睛。口喃喃而欲语,足眺跃而不定,人生之至乐,真无逾于此时者。"这种章法处理打破了传统书法严谨的排列模式,赋予作品更强的运动感和生命力。
在创作方法上,成人书法家往往通过几种途径实现稚拙效果:首先是对古代民间书法的借鉴。许多稚拙风格书法家都深入研究古代碑版、写经、简牍等非名家书法,从中汲取天真自然的气息。如于右任对《郑长猷造像记》、《姚伯多造像记》等碑刻的推崇,称它们"弃巧绝智,任性随意,它们原始、生糙、幼稚、荒率,不精致,不协和,不经意……是稚拙的天趣"。这些作品因其非刻意求工的特性,成为成人追求稚拙风格的重要灵感来源。
其次是对儿童书法的选择性吸收。一些书法家会观察儿童书写的特点,从中获得启发,但并非简单模仿儿童书写。如宋代僧人书家政禅师"喜爱儿童字,观其纯气",体现了对儿童纯真状态的向往。成人书法家借鉴的是儿童不拘成法、率真表达的特质,而非具体书写形态。这种借鉴需要艺术家具备高度的审美判断力和形式转化能力,避免陷入做作和肤浅的模仿。
再次是心手关系的重新调整。成人书法家往往通过"忘记法,让学习过的'法'用潜意识表达"的方式,达到"人为不着痕迹"的艺术效果。这需要创作者摆脱技术程式的束缚,恢复书写与内心体验的直接联系。正如明代李贽在《童心说》中所言:"童子者,人之初也;童心者,心之初也。夫心之初曷可失也!"成人书法家追求稚拙,本质上是对这种"童心"的追寻和复归。
值得注意的是,成人稚拙书法并非对儿童书法的简单复制,而是艺术家在更高层面上对书法本质的重新思考。徐生翁、谢无量等书法家创造的"独特风格的'孩儿体'在近现代书坛影响巨大,可以说'孩儿体'返璞归真的典型,这种审美风格甚至改变了人们对书法审美的评判标准,不能一味地以丑书而论"。这种风格的创新价值在于,它打破了传统书法审美的一元标准,为书法艺术开辟了更为广阔的表现空间和审美维度。
两种稚拙书法的美学差异与文化内涵
儿童与成人稚拙书法虽然在视觉形式上或有相似之处,但其美学内涵和文化意义却存在本质区别。从艺术本质论角度看,儿童的稚拙是其成长过程中的自然现象,属于"天性使然";而成人的稚拙则是文化积淀后的自觉选择,属于"返璞归真"。这两种不同的生成机制,决定了它们在书法艺术体系中的不同位置和价值取向。深入辨析这两种稚拙形态的美学差异,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书法艺术的多样性,也能为当代书法创作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
从创作心理机制分析,儿童稚拙源于其认知和运动能力的局限性,表现为一种无技法的状态。儿童"刚开始接触汉字,对汉字的实际使用还不多,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一套写字方法和风格,具有极强的可塑性"。这种可塑性使儿童的书写充满不确定性和探索性,但并非艺术意义上的风格追求。相比之下,成人稚拙则是超越技法后的自由状态,是一种有技法的"无法"境界。这种自觉的艺术追求,使成人稚拙书法具有明确的美学指向和文化批判意味。
在形式表现维度上,儿童稚拙呈现出系统性偏差的特点。由于儿童"身心发育不成熟,腕力心智方面不及成人,坐姿执笔运笔专注,这些对成人来说不是问题,小孩子就不同了",其书写往往整体上表现出结构松散、笔画不稳定的特征。而成人的稚拙书写则具有选择性,书法家往往只在某些特定部件或笔画上追求稚拙效果,其他部分则仍保持专业书写的基本控制。如榆林书法家高丹亚,她的书法,有些字有畸轻畸重的动态。而有些字则又显得过于沉静。这种有选择的稚拙化处理,体现了成人书法家对形式语言的精确把控和创造性运用。
从情感表达层面比较,儿童书写主要表达的是游戏过程中的即时愉悦,情感内容相对简单直接;而成人稚拙书法则往往承载着更为复杂的文化情感和生命体验。儿童的天真烂漫是其自然状态,而成人则需要通过艺术努力重新捕捉这种状态。徐生翁、谢无量等书法家的"孩儿体"作品,看似天真,实则蕴含着对书法传统的深刻反思和对艺术本真的执着追求。这种情感内涵的差异,是区分两种稚拙的重要标志。
在审美价值取向方面,儿童稚拙本身并非有意的艺术追求,其价值主要在于发展心理学意义上的真实性和自然性;而成人稚拙则代表着一种明确的美学主张,是对传统书法审美标准的拓展和挑战。李泽厚在《美学四讲》中的观点很好地解释了这种成人稚拙的价值:"从欣赏和谐、优美的东西到某种故意组织起来的不和谐、不协调、拙、丑的东西……是人的心灵的一种进步。"这种"进步"体现在艺术表现空间的扩大和审美感受的多元化上。成人稚拙书法不是对儿童书法的简单模仿,而是在更高层面上对人类原始创造力的致敬和回归。
从文化象征意义角度考察,儿童稚拙象征着人类最初的纯真状态和无限可能性;而成人稚拙则象征着对异化文明的反抗和对本真自我的追寻。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中,稚拙美学与道家"复归于婴儿"的哲学思想密切相关。《老子》云:"如婴儿之未孩"(二十章),"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二十八章),将婴儿状态视为道德完善的最高境界。这种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艺术的审美取向,使稚拙成为一种备受推崇的艺术品格。成人书法家追求稚拙风格,实际上是对这种传统哲学思想的艺术实践,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
从历史发展维度看,儿童稚拙是一种超越时代的普遍现象,任何时代的儿童书写都自然呈现出稚拙特性;而成人稚拙书法的兴起则与书法艺术发展的特定阶段相关,往往出现在艺术形式过度成熟、技巧过度强调的时期,作为一种反拨和矫正出现。如一些拙朴的碑版,其价值在于"打破了多少年来形成的被视为金科玉律的某些书艺规则,打破了美学倾向的一统天下,促进了艺术风格多元化的发展"。这种历史意义,是儿童自然稚拙所不具备的。
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儿童与成人稚拙书法虽然在外观上或有相似之处,但其艺术本质和文化内涵却大相径庭。理解这种差异,对于准确把握书法艺术的多样性,建立更为开放包容的书法评价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种分析也启示我们,书法艺术的发展需要不断回望人类最初的创造本能,在技术精进的同时保持对艺术本真的追求,才能避免陷入形式主义的窠臼,保持永恒的生命力和创新活力。
稚拙书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表现形式,不仅在审美领域具有独特价值,在教育实践和当代文化创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儿童书法教育的角度看,尊重和引导儿童稚拙表达,有助于培养其创造力和审美素养;而成人稚拙书法的创作理念,则为当代书法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在数字化、标准化日益加剧的当代社会,稚拙美学所倡导的个性表达和自然真实,具有特殊的文化批判意义和人文关怀价值。系统探讨稚拙书法的教育功能与当代意义,不仅能够丰富书法教育理论,也能为传统文化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提供实践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