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我有时候都不敢接着写下去。把前半生写出来就如同把结痂的伤口再撕开一次,可是闭口不提放在心里,就如同把心放在磨盘里一转又一转。
原生家庭让我懦弱,胆小。才有了后来终生难忘的初中三年噩梦啊。
读初中的第一天,我就被成了小偷。同桌是个姑娘,她的钱被偷了。然后她就在老师面前让我成了小偷。
后来交生活费,96块钱。还有四块零钱老师没找给我,我也没去要。后来有一次去办公室,老师问我是不是偷了钱。我并没有承认,却被认定成了小偷。
从那个时候开始,同学的排挤,老师的谩骂、体罚伴随了我整整三年。我读初中的时候,选择了住校。你很难想象一个男孩子在被同学扇耳光之后不敢还手,在被老师的皮鞋踹在身上只敢忍着眼泪,更加不敢回家告诉父母。
因为父母眼里,从来就是老师做什么都是对的。你无法想象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孤零零的面对一个充满恶意的环境,没人听你的辩解,也不会有人站出来帮助一个懦弱的人。
我用了三天才写到这里。至今提起依旧会觉得那是人生最痛的时刻。从孤独到习惯孤独,再到只愿意孤独。我用了十几年的时间,不愿意任何人介入我的生活。
整个初中三年,我没有睡过一个好觉。睡在宿舍的时候任何一点动静都可以惊醒我,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些所谓的“同学”就会来了兴趣作弄我。十几岁的孩子是没有轻重的,我从小就活在父母的眼色里,自然明白如果反抗只会换来更大的作弄。
而我的父母呢?我已经没有勇气再去相信他们。除了向同学求饶、向老师低头以求自保,我什么都做不了。所以我才会说父母的离婚是我的解脱啊,至少我不用在绷紧了一个星期的神经之后还要回家小心翼翼的面对父母。
写这篇回忆录的这三天,我都甚至怀疑自己会精神分裂。这三天里我无数次想到要去杀人,要让血流在地上。除了一千多个日夜的伤痛,我还有不甘和恨啊。
终于,写到要结束。往后的日子里,我再也不会提起那段无依无靠的日子,因为我已经长大到可以依靠自己自由自在的行走在人世间。
将对父母所有的爱和恨都留在曾经风雨飘摇的日子里,往后的日子只为自己勇敢的活下去。至少我不会再逆来顺受的听从父母的安排,安稳的找个人结婚生子。
我已经有了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也拥有了让自己活下去的本领。往后的余生里,找个男人也好、找个女人也好、或者自己一个人过也好。我终于强大到再没人可以阻挡我的脚步,也没有人可以左右我的生活。
第八篇结束了,我叹了一口长气。回忆这件事说起来简单,可是真正是比较伤神。人类本身就有避重就轻的惯性思维,而要把痛苦的经历回放一遍才是最要命的。
人生最好的就是先苦后甜。我用了八章去回忆了这半生大多数的痛苦,自然也要用一些章节去好好想一想前半生那些值得留念的好事。如果真的是黄连水里泡大的,我又如何有勇气撑到今天呢?
就让不好的一切都随风散去,往后再不必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