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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开始,我在等他,我要等他回来,他一直不回来,我就一直等。我的心满了,我深爱着他,深深地爱着他。
1,校园缘起
天空碧蓝如洗,一改以往迷雾的天气,南方的天气说变脸也变脸,正如讲台上老师发的试卷,前一秒还笑颜如花,下一秒是霜打的茄子,说变色就变色。
高二三班是整个年级排面前茅的班级,哪怕是学校资源倾斜的高二一班,平均分也拉不过高二三班,高二三班的班主任个头不是很高,留着平头,班上的同学也留着平头,是他要求的,谁不留平头,他可是当着全班的面带着剃须刀来的。于是,班上男孩子在他不在的时候,喜欢喊他死光头,在的时候喊高老班。
每月的中旬,学校都会进行水平测试,成绩差的学生要被高老班用竹条抽,不及格一科抽一下,超出及格线30分补一次不及格科目,每到这个时候,都会是全班同学最死气沉沉的时候。
老高喜欢先是念了第一名盛蝶兰,然后一如往常的变色念了高钟的名字,高钟和盛蝶兰一起走了上去,老高笑嘻嘻地对盛蝶兰笑到,蝶兰呀!你这次除了语文考得差一点,其他都是满分,继续保持这个进度。高钟,你是要反了天不是,有蝶兰在你旁边你也只考这个分,七科竟一科也没有及格,手伸出来。
老高,别呀,高钟颤抖着手伸出又缩回,你别这么凶吗,你看你唾沫星子都喷我脸上了。我这都合格的,我其他科都可以补我这科了,没必要打我手吧!高钟畏畏缩缩的伸着手。
你哪科及格了,你个小兔崽子,还想诓骗我。
怎么没有,盛蝶兰的呀。她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她的,以后我娶了她,她的不就是我的吗?
站在旁边的盛蝶兰怎么也没有想到,高钟会开起这样的玩笑,瞬间脸颊红温了起来,就连班上的同学开始起哄了起来,老高被气的结巴了起来,跳起一脚把高钟踹了下,怒骂道:“混小子,滚回你座位上去,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也想拉蛤蟆想吃天鹅肉。”
高钟一手捂着屁股,耷拉个脑袋回到了座位,盛蝶兰则是羞愧的站在原地,泪水不自觉的随着漂亮脸蛋流了下来,盛蝶兰绝对算是全班公认的班花,现在钟高让她出糗,自然也就在班上抬不起头来。
全班开始不笑了,老高则玩笑道:“那混小子跟你开玩笑呢!可别当真,就他那个成绩,未来有啥出息,还不是打工的命,你这个成绩好好保持,未来把他甩个十里八街。”
老高的话让盛蝶兰感到没那么羞愧,可心里却升起了一抹若有若无的不甘,回到了座位,她旁边坐着的就是高钟,她带着泪花的杏眼睛看着高钟说道:“你未来若是娶了我,现在的你,我可是很不满意。你必须跟我考上同一所大学,我就嫁给你,真心实意的嫁给你。”
自那以后,高钟好似变了个人,盛蝶兰的话像是给高钟打了一剂强生药,至于为什么那天盛蝶兰为什么会这么对他说,他却毫不在意,他只知道,他离自己心爱的人更近了一步。至于盛蝶兰会说那样的话,自然也不全是因为老高对高钟的诋毁,成绩只能反应一部分,更多的是心性。
那一天晚上放学,盛蝶兰做完了试卷,打扫了卫生,最后关了灯,走出校门的时候已经是大半夜了。大半夜的混混很多,他们看着盛蝶兰穿着校服,几个混混对她打趣的道一些污言秽语,还不时伸出手碰盛蝶兰的校服,盛蝶兰害怕极了,这时,正面的混混被一个书包砸中了头,其他混混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女孩已经被一个男生拉着跑开了,最后也没有追上,盛蝶兰起先没有看清是谁,等跑到路灯旁的时候,发现是自己的同坐高钟,这时,他还死死拉着握着她的手,把她的手心都握出汗了。他抓头地解释道,自己恰巧路过,看不惯那些混混欺负她。
自那以后,高钟每次都恰巧路过自己回家的路。
2.告白
四年之后。
在校园的茂密树林里,夕阳的阳光照着两排的桦树,夕阳的秋风吹过,吹佛着落叶,笑声和盛蝶兰的衣服,此时的盛蝶兰也已经成为一名落落大方的姑娘,两旁的发丝把精致的脸蛋衬托的更加美丽动人。
盛蝶兰的旁边,一只厚重的手牵着她的手走着,正是高中时期讨盛蝶兰做媳妇的高钟。高钟哪怕拼尽浑身解数,也终将没有比过实力扎实的高考生,最终考了个二本,盛蝶兰考的是一本。
为了两人好相见,高钟选择离盛蝶兰最近的市区读,每月也只有两三次见面的机会。每次离开,高钟都依依不舍。
这次相见,盛蝶兰明显感觉到高钟的神情出现了变化,不只是手心里的紧张,面部肌肉的跳动还是能看出了,他想说什么呢,却迟迟不说,盛蝶兰心里暗想,会不会是不好的事情。
走着,走到道路尽头,两人也没有说话,盛蝶兰欲准备开口之际,高钟一下子单膝跪了下来,把盛蝶兰吓了一个激灵。
“你这是干什么呀,快起来。”
还没等盛蝶兰把高钟扶起来,高钟就已经从裤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里面是一根项链,大声喊到:“做我女朋友吧!小兰,我高钟会一生一世保护你!”
秋风,晚霞,桦叶的叶子滚落下来,从道路两旁,立马拥挤了许多人,还有人放烟花礼炮,起哄的人大喊“答应他!”
盛蝶兰一时被弄的不知所措,呆呆的看着眼前真诚的为她表达爱意的高钟,带着点青涩的脸颊变得通红了起来。
“我愿意!”
听到我愿意,起哄声更大了,高钟还有点不可置信的看着面前自己梦寐以求的女人,立马站起了声,为她戴上项链,一把抱进了怀里。
3.离开
夜幕降临,在远方的雷声也在黑幕中打出闪电,在这座充满霓虹灯的夜晚,下起了毛毛细雨,高钟跟着盛蝶兰去了她家,买了一箱牛奶和水果。恭敬的叫到叔叔阿姨,对于盛蝶兰的父母,高钟也不是第一次见了,每一次见,叔叔对自己的印象对心眼里厌恶,阿姨对自己的印象蛮好。这也是高钟不知与他们相处多少次才磨合成现在这般友好局面,叔叔第一次见高钟那会,可是拿着杀猪刀的,可想而知,高钟的爱情史不是一帆风顺的。
“盛叔,都说了几遍了,吃水果前洗手洗水果,汪阿姨,你也不管管他。”
“别听他胡扯,我是洗过了的。”
“小高呀!有你在,还要我操什么心,你以后也要对小兰多操点心呐!”
“得嘞!阿姨。”应答的高钟已经端起盘子去了厨房间,不多久清洗水果回来了,高兴的向叔叔阿姨说道:“你们就放一百万个心把小兰交给我吧!”
汪阿姨是开心的,哪怕高钟的家境不是很好,可高钟这孩子好呀。盛叔对于高钟追自己的女儿打从高中起就不满意,也是经过这几年下来,才勉强接受,不过他还是担心的是他们毕业之后工作的问题,女儿毕业之后去正规医院当医生已经是实打实的了,那小子现在连个像样的工作都没有,哪怕是二本生,现在大街上的二本生还少吗?
窗外黑蒙蒙的下着小雨,不时雷声,闪电隐没,汪阿姨正准备走到窗前,拉起窗子,突然“哎呦!”一声把全家吓了一跳,连忙蹲了下来,捂着肚子叫喊了起来。
高钟听到叫声,连忙扶起汪阿姨坐在了沙发上,只见汪阿姨的脸色白皙,和之前的红润简直判若两人,雨珠大的汗水从额头上流下来。盛蝶兰连忙拨打了120,十多分钟之后,急救车就到了。
从路上到急救室,盛蝶兰一直悬着担心的心,手里不禁冒冷汗,手术室里,传出来医生的声音:“那位是家属,过来一下。”我们都是,高钟陪着盛蝶兰和盛叔一起过去了,医生说道:“现在病人的情况不是很乐观,需要立马手术,手术费30万。你们作为家人要立马定夺,不要错过手术的良机。”
一听到要30万,盛蝶兰躺在高钟的怀里小声的啜泣着,三十万对于他们来说,一时还拿不出来,高钟看到盛叔蹲了下来,抱着头。
“小兰,我这里有30万,我现在就去取来。先别害怕,叫医生正常手术。”
盛蝶兰担忧地道:“你哪来那么多钱,你根本没那么多钱?高钟,别做啥事。”
“放心,小兰,钱是我爸留个我娶媳妇用的,用在咱妈身上用的其所。”
“可……”盛蝶兰担忧的准备说什么,高钟已经跑开了,回个头不时大声说:“没事的,放心好了。”
过去了大半夜之后,高钟拎着一大袋子钱来了,全身湿漉漉的,手术进行的非常顺利。还没有等盛蝶兰问高钟钱从那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倒头睡在了座椅上,看着他酣睡的摸样,盛蝶兰由衷的笑了起来。
第二天,汪阿姨醒了,看着汪阿姨无事,一家人才算真的放宽了心。
天空碧蓝如洗,明媚的阳光照在盛蝶兰的脸上,美丽的脸庞带着一点忧愁,看着女儿这幅摸样,自然也跳不过细心的汪阿姨,汪阿姨声音沙哑的道:“小兰,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瞒着我。”
“没有,妈,我能有什么心事瞒你。”
“看你心事重重的样子,就知道你有事瞒我。算了,你不说,我也不好追问。”
没过多久,高钟和盛叔一起回来了,看到高钟回来,汪阿姨问了下,才得知自己手术花了30万,而且还需要长期住院,这可咋整呀!汪阿姨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与盛叔商量,准备拿存着的15万先还给高钟,然后剩下的之后再还。
“汪阿姨,你别担心,钱也是从我叔叔那里借来的。他原先也不借我的,我答应跟他一起去新疆建设,他才答应给我。你们的钱先留着,万一有急用呢!小兰,我恐怕无法兑现承诺了,我得跟叔叔去新疆待三年,三年之后,我回来,咱们就成亲。”高钟的最后几句话很显然是跟盛蝶兰说的。
盛蝶兰忍不住抱着高钟哭了,说:“你安安全全的回来,还站在秋风里,桦树底下,我等着你向我求婚,我等你!”
一个星期之后,站在车站的一对小情侣分开了,高钟乘坐去往西部的火车,盛蝶兰站在原地,美丽的脸蛋上流着不舍的泪水。
4.求婚
新疆的天气和南方的天气真是不一样,高钟被分配到的是高原,高原的风雪刺骨的刮着高钟的脸庞,在这里,连电话也打不出去,只能偶尔发发短信。他的工作就是维持基站和找到失困人员,像他一样做这份工作的还有三人。
他们经常在风雪巨大的时候聚在房子里谈笑风声,里面数高钟年纪最小,这里的阿叔经常对高钟开玩笑,说:“新疆的姑娘最美丽了,你就不想着抱一个回家去。”高钟苦笑着没有应答,心想着三年之期即将满了,也就只有三天就可以回去了。
高钟就着煤油灯,那怀包里面拿出一张照片,轻轻擦拭着照片,照片上的可不就是他女朋友盛蝶兰吗?他还不时的对着照片傻笑,不时的亲着照片。心里的思念随着煤油灯的燃尽而逐渐进入梦乡。
第二天,高钟一如往常的来到雪地里面开始工作,今天的任务是巡逻和维护基站。
风雪基本把基站给覆盖住了,只有一个基站的摸样和塔尖,高钟拿着铁铲,铲开在基站上的雪,冰冷的天气早已深入高钟的骨头,最开始的时候,冻得叫了起来,现在哪怕再多一点的雪高钟也不惧怕冻。
高原的白天一直是下着雪的,高钟看了一眼时间,才知自己已经铲了三个小时了,雪也差不多铲完了,是时候该回去了,他向车子走去,下着的雪和风突然骤增了起来,他的后面, 是一个个深深的脚印,
下得雪大了,高钟找不到车子了,风也大了,漫天盲目的寻找着,走了3个左右时辰,高钟倒在了雪里,冻僵的手从怀包里拿出一张照片,看了一会儿之后,在手机上打出几个字之后,欣慰地笑了起来。正准备睡着的他,突然听到声音,迷迷糊糊地站了起来,向着声音走去。
南方下起了雪,不过南方的雪可是覆盖不了植物的,大片地方都是青一色白一色的。不过南方的人大多都裹上了一层棉衣,虽然雪没有北方的厚和大,去过北方的南方人都知道,南方的天气就是要比北方的潮湿。
在冬季,南方的夜晚来得早,很多人都早早的关灯睡觉去了,只有医院还处于灯火通明,一处手术室打开,里面走出来一名裹着很严实,身材很精致的医生,当她在更衣室换了便衣之后,可不正是盛蝶兰吗?
现在的盛蝶兰,出落的更加漂亮大方,精致的脸蛋引得无数男人追求,可无一不被她拒绝,而不是婉拒。盛蝶兰的父母也不催促,也不着急,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已经被高钟彻彻底底的拐走了。
吹着冷风,盛蝶兰看着手机,这几年,她换了两个手机,唯一没有换的,就是电话卡,她害怕他过来信息,自己收不到,回复不出去。她看着他最新发来的消息。
你如盛开的兰花一样美丽,心灵如纯洁的荷花一样清纯。我爱你,盛蝶兰。再过三天,你就是我妻子了,我就是你丈夫了,我现在应该改口喊你,兰老婆了吧!
看着消息,盛蝶兰不由的一笑,脸色在寒冷的冬天红润了起来,向家走去。
第二天起床,盛蝶兰的脸色异常的明亮,她早早起床就打扮了起来,穿着精致的棉衣,尽量把自己精致的脸蛋露出来。今天,她要早早的去等他,她向院长请了一天假,院长从她的声音就中就明白了过来,就批准了,还特意告诉她,无论医院发生什么事,都不用来了,彻彻底底的批准了一天假。
盛蝶兰来到火车站,坐在等候区,两眼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就这样一直等,一直等。
从白天等到黑夜,从安静等到嘈杂,又从嘈杂等到安静。她的一颗躁动的心等到安静,等到失望,等到死灰,她看着手机,盯着消息,发给他的,我在等你。一直没有回复,她在害怕,害怕出了什么意外,眼里不由自主地留下眼泪,最后静静地看着漫天的白雪覆盖空无一人的车站。
他没有来,是的,他没有来,最后一人的离开伴随着最后一班火车的离开,他还是没有来。
盛蝶兰觉得,他或许只是临时有事,没有来,他会来的,我要等他。她一连等了三天,身体拖垮了,父母把她锁在了房间,一连叹息声发出,她知道,是不好的消息,父母告诉她,新疆那边发来信息,高钟失踪了,恐怕凶多吉少。
“不会的,她都答应要娶我了。”
盛蝶兰绝望的哭泣了起来,呆滞地看着手机上的最后一条信息。
尾声
一年复始,春去秋来。
盛蝶兰坐在医院室里,拿着听筒。旁边的助理看着她面前的病人诊断完了之后,叫到下一位。
进来的是一位穿着厚重棉衣的男子,看到她,盛蝶兰不由得一愣,然后失声痛哭起来,起身抱着了男子,男子也抱着她。这名男子,可不正是高钟吗?
我们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