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养的的孩子,却被领导给抱走了,怎么办?
常在机关应答人
有哥们说自己的苦恼,自己辛辛苦苦搞定的东西,却被领导拿走作为自己的成果。
而相同的事情,同样是辛辛苦苦搞出来的东西,同事却可以署上自己的大名。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再一个,自己的东西被抢走,好比自己生养的孩子,却被领导给抱走了,你说生气不?
生气归生气,这个事可以从两方面看(现在我已经试图运用辩证法来忽悠人了),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个是这个领导也是混蛋,你拿人家的东西好赖也得给人言语一声啊,但是吭都不吭,就拿走了,这不是“强抢民女”吗?
所以,这领导比较流氓,至少是不注意和风细雨地做思想工作,喜欢霸王硬上弓,不会诱奸,只会强奸(原谅我的粗俗)。
再一个,不能埋怨提问人了,我得讲自己的故事。
几年前,我受命做一个专题片。
这个活儿比较复杂,就两个人,需要写脚本、拍照片、找素材,整理出基本框架后,交给广告公司,然后成型,在大会上播放,大家比较认可,特别是坐在主席台上的几个人比较认可。
实际上,我们干活,有时候只要主席台上那几个人认可,就说明这活干得不错。
大家都知道是我干的,但是落款却是另外一个部门一个人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是他分派活给我的,所以就成了他干的活了。
其实,这个事我后来想,这个怨不得别人,因为当时在落款的时候我没有署名。
如果署名了,至少他在修改署名时候要征求我的意见,如果不征求,那他纯粹就是流氓,强奸民意惯了。
实际上,这哥们可能觉得委屈,但按照现在讲规矩的要求,他搞的这个东西,实际上是应该和领导商量商量的。
至少,应该有沟通,而不是自己一个人闷着头搞,当然,自己闷着头也搞成功了。
但是,要知道你做的这个东西代表的不仅是你个人,还代表着这个部门和部门领导的水平。
所以,比如机关里有人说,领导经常审查自己的稿子,这个并不为过,因为你写的,是代表机关的,代表机关形象的,领导自然要看。
除非,你写的是自娱自乐的,比如小黄文什么的。
当然,如果在企业,企业文化与机关文化不一样,可能更喜欢个人英雄主义,我侧重说的是机关里。
而且,机关里还有一号人,专门把自己做的成果送给领导,让领导出头露面拿荣誉,算是自己的进身之阶。
所以,对于这哥们来说,成果被领导拿去不是个什么事,也不见得是坏事,将来遇到的事多了,你会发现,这根本不算个事。
就像有人开玩笑,一个屁都咽不下去,你会弄啥?
玩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