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指出,做好一个好的产品,据说只需要2%的灵感,11%的研究,12%的理论,17%的方法和58%的汗水。看到这个研究结果的时候,我首先是很泄气,我是个自诩脑洞开的很大的人,其实也就只有2%的重要性。然后想想,其实以百分比来看重要性的多少本身就有点傻啊……那么这个百分比可以有多少种解读方法呢?
-首先是,灵感的分量虽然小,但是却是不可或缺的2%,没有灵感或者说创新就没有剩下的;
-然后是,除了灵感本身肯定和创新相关,其他的难道就和创新无关吗?似乎看上去如果有创新的工作方式,有创新的心态,有创新的工具,那么对于研究、理论、方法和汗水本身就可以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吧!
-再其次,2%的灵感通常来说是基于大量的灵感,然后在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不断的假设、推翻再假设的过程。这么来看,尽管只有2%的灵感是有效的灵感,但这2%是整个产品设计过程中在追逐、澄清的。
-通常来说,做好一个产品是需要通力合作的,或者说产品的导出过程中需要经历灵感也需要经历实践的磨砺。
-对于这个比例的解读是否有可能是,因为好的产品只需要占2%的灵感,所以一个善于激发创新,那么TA有能力横跨N多项目。这个角色的重要性很像现在的设计公司中的“创新协作者”的角色。然后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样的人是灵魂吗?如果是的话发挥完作用离开会有关系吗?一个企业需要自己培养这样一个人吗?如果是外包的话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如果好的产品的构成是这样,那资源的分配是不是按照这个来呢?就人力资源的成本来看,似乎市场上更多的是按照不可替代性来进行的,而并不是按照需求来走的。随着创新人才的增多,是否会改变这样的资源分配呢?
看上去很简单的一个研究结论,没有看到源头的那些东西,就只能这么胡乱解说了。操这份闲心外想想好像经常会有这样的一种研究结论充斥我们的认知,总可以说通却除了成为谈资没有什么真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