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青春里的孩子喜欢看三毛与张爱玲,在此之前,我从未接触过三毛的文字,我以为那些文字大概应归类到青春的悲伤文学,看得人心惶惶难受至极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这几天刚看完了三毛的两本书,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没有词藻华丽的哀伤调子,反倒是平实无华的淡淡讲述。有时候我像是一个穿越时空的旅人,可以看到书中她所经历的一切,还有她疯狂叛逆不讲理的时候,真实的很。
书的第一章,三毛写“背影”。是“荷西”的背影吗?
第一句话是“那片墓园是荷西与我常常经过的地方”。
荷西离世了,他把生命献给了他热爱着的大海。每个人都有特别绝望与孤独的时候,三毛也是,于她而言,荷西的永久离去便使她这把自己封闭在哀伤里面死去活来。
她身着一袭黑衣一身苦痛,在她看到不通言语的父母亲在陌生的国度里为她焦灼奔波,终于流下了泪。
而后,可以看到三毛由对荷西熊熊热烈的爱化为柔柔深沉的思念。
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
《荒山之夜》里,写到她兴致勃勃推掉了高端聚会,收拾好东西就奔去和一群乡野人士山上过夜去了。
她爱泥土,爱花草,爱这美妙的大自然。她看着那山洞,许诺“我要买它下来,我是不要合买的哦”。
“我真愿意慢慢化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乡下人,化作泥土,化作大地,因为生命的层层面貌只有这个最最贴近我心”
她就是这样,在旁人看来想当然的人,率真坦然的活着,亦如当初她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不顾一切地要奔去撒哈拉沙漠生活。
她说:生命短促,没有时间可以再浪费,一切随心自由才是应该努力去追求的,别人如何想我便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了。
我想:这该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特立独行的同时也被许多人爱护着,在看似矛盾的背后,一切大概是因为爱的缘故了。
她永远用一颗赤诚之心对待着周围的朋友,街边偶遇的克里斯肺炎住院,申请了一个月的美金信用卡的保证金也要讨回,用来垫上医药费。
拿着那笔钱,对躺在病床上的克里斯说他的书已经出版,赚了不少的稿费呢。
她卖掉房子的时候,需要找到一个和她一样喜欢这座房子的人,最后亏本卖给了一对年轻夫妇。
那段时间她把家里的东西都一一送给了邻居,朋友。她惦记着谁谁谁喜欢家里的哪样,便一一打包送过去。即使是平日里别人碰都不能碰的珍物,也送人了。
明知道还有几天就要永久的离开,房子再也不是自己的了,还是一遍又一遍打扫着,一尘不染。朋友要冲进来,她喊着“脱鞋,当心我雪亮的地!”
她离开了热爱半生的西班牙,走得明朗豁达,内心再依依不舍也终究掂量着告诉自己说要放下了。
她说:其实,我只想做一个小孩子,这是我唯一明白的,只有这样,也不行。
但其实三毛就是个孩子啊!最浪漫最真性情的孩子。
回国之后,她爱上了友人的一幢小楼,一见钟情的爱上了它。
夜深的时候,她给父亲打电话,哭着问她们要钱,她一定要那幢小楼。
在她的《撒哈拉的故事》里,她乐于研究医书,到处帮人治病,甚至用指甲油补人牙齿。
也在别人打来电话的时候,对着电话大声嚷嚷:“你要找的三毛已经死掉了!”然后哈哈大笑。
这样的三毛是嚣张无理却又有趣至极的。整本书看下来,多多少少明白了为什么世人称她为“谜一样的女子”,为什么“三毛热”一度流行。
除了三毛本身所具备的才华与阅历,还有她与生活恰到好处的相处。这种相处,一般人是学不来的。
不知道与三毛的年代相比,现在的世界是否过于纷繁复杂,以至于很难再看到如她一般爱得纯粹果敢的人。
在陌生的国度里毫不犹豫签下婚约的是她;买了水果去海边看见荷西就灿烂的笑的是她;抱着丈夫墓碑不肯离去的是她;为墓碑一遍又一遍刷漆的而后道别也是她。
歇斯底里毫不做作却又有自成一派的优雅与从容,这样的女子大概也只有三毛了。
即使读完三毛的所有文字,我也毫不奢求能读懂她理解她。我觉得她应该这样随意的活下去,这应该作为她写作的源泉,亦是我们拜读的引力。
可怕的是,在这样淡淡讲述的文字里,你可以感受到一股安然却又强大的力量。
这股力量推着你往前走,一直走,并且告诉你,你看,生活还可以是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