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就别怕撑坏你的裤子

我觉得很多书就根本不必写序,如果你也读过很多味同嚼蜡的序言,你应该明白我在说什么。

但我今天要谈的,却正是一部书的序言。几年前,我读了这部书,而到了现在让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它的序——我也不知道这算表扬还是批评。而今天,在这个有点特殊的时间点,我又把这篇文章找出来重看了一遍,我觉得我应该就这篇文章写点东西了。

这部书叫《黑暗塔》,这篇自序叫《关于十九岁》。作者史蒂芬·金。

一九六七年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故事,不过那倒也并不碍事;因为我坚信在大街上它从身边闪过时,我不会放过去的。我正值十九岁,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感觉还等得起我的缪斯女神和我的杰作(仿佛我能肯定自己的作品将来能够成为杰作似的)。十九岁时,我好像认为一个人有本钱趾高气扬;通常岁月尚未开始不动声色的催人衰老的侵蚀。正像一首乡村歌曲唱的那样,岁月会拔去你的头发,夺走你跳步的活力,但事实上,时间带走的远不止这些。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我还不懂岁月无情,而且即使我懂了,也不会在乎。

我喜欢作者笔下这个自信满满的年轻人,谁年轻时没有这样意气风发过呢?只不过对很多人而言,这个年轻人很快就在心中死去,而史蒂芬金却让十九岁的他在书中活了下来。

那时候,十九岁的史蒂芬金一心要写有史以来最长的通俗小说——在我看来,这真是个诚恳踏实的目标,至少“最长”比起“最新颖”“最奇妙”“最好”要听上去靠谱得多。

但史蒂芬金优哉游哉,好几年没有动笔写这部“最长的通俗小说”。

我带着我的打字机,从一个破旧狭小的公寓搬到另一个,兜里总是装着一盒烟,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中年人的妥协离我尚远,而年老的耻辱更是远在天边。正像鲍勃·西格歌中唱到的主人公那样——那首歌现在被用做了售卖卡车的广告歌——我觉得自己力量无边,而且自信满满;我的口袋空空如也,但脑中满是想法,心中都是故事,急于想要表述。现在听起来似乎干巴无味的东西,在当时却让自己飘上过九重天呢。

直到几年后,二十二岁的史蒂芬金才找到了灵感,开始写《黑暗塔》。这一写就写了几十年,最后,虽然《黑暗塔》不能算是“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但确实也够长了。

读史蒂芬金的这篇自序能感到作者的一种喜悦,一种绵延了多年的梦终于圆满的喜悦。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经历这样的“十九岁”。那时候,生活的庸常和忙碌还没有攫住我们,我们尽可以心比天高地做梦。而这些梦,最终要么碰碎得轰轰烈烈,要么熄灭得悄无声息。能像史蒂芬金那样功行圆满的,万中无一。几年后我们回顾年轻时的自己,似乎只能微笑着摇摇头,带着几分轻蔑和几分宽容

然而,年轻时就不该狂妄地做梦了吗?我完全赞同史蒂芬金在文中的观点:

哦,上帝,如果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正值年少,可别让那些年长者或自以为是的有识之士告诉你该怎么做。当然,你可能从来没去过巴黎;你也从来没在潘普洛纳奔牛节上和公牛一起狂奔。不错,你只是个毛头小伙,三年前腋下才开始长毛——但这又怎样?如果你不一开始就准备拼命长来撑坏你的裤子,难道是想留着等你长大后再怎么设法填满裤子吗?我的态度一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年轻时就要有大动作,别怕撑破了裤子;坐下,抽根烟。

我已经过了那个年少轻狂的年纪。实不相瞒,我刚过了自己28岁的生日。在我看来,28岁是这样的一种状态:还没有被中年的阴影笼罩,但也不敢理直气壮地说自己年轻;还敢向陌生的领域开拓,但也明白了很多规则和顾虑。19岁时畅想未来,会感到无限可能;28岁考虑未来,却没有了多少想象空间。总之,28岁时,藤蔓已悄悄爬上枝头,而人生的雕塑也已逐渐定型

此时再读史蒂芬金的《关于十九岁》,犹如眼前吹过一片清新的风。风中满满是19岁的无所顾虑、无所畏惧。现在回顾十九岁,才感到那个阶段是多么转瞬即逝。那是大胆地做梦、勇敢地尝试各种事情的最好时候。

当一个人开始回忆过去时,说明他老了。但在我28岁生日之际,我仍会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十九岁。和现在忙碌的生活比起来,大学校园就像一首清新的小诗,空气中都弥漫着懵懂、悠闲和无忧无虑。那时候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似乎时间是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

我回望十九岁时,不能说没有遗憾。我遗憾没有像史蒂芬金一样搞出更大的动作,而让大学生活就那样多少有些平淡地过去了。如果那时更无所畏惧、更勇于探索一点,现在又会有多少改变呢?

时间不会重来,问题也不会有答案。此刻我回望十九岁,或许也正如十年后我回望现在。人生又有几个十年可供回望?

现在,对于十九岁,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能向那些还青春年少的年轻人提点建议——这倒是岁月渐长带来的优势,你可以老气横秋地摆出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在十九岁这个年纪,趁着生活还没有把你吊起来烤,你要敢于尝试各种事情,敢于追求那些看起来不切实际的梦。不管这行为在别人看来是狂妄还是幼稚,这都不重要。因为十九岁,是你探寻自己生命边界的最好时候。正像史蒂芬金说的,年轻时,就别怕撑坏你的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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