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地,今天总想起JJ,那个和我在一起了两年半的男生,陪着我从高中到大学,见过了我所有坏脾气,但最后还是分开了的男生。
早上因为穿了件藏青色衬衫,为了相配,于是随手戴上了这个手串。这是大一时一起去台儿庄旅游时他买了送给我的手串,其实也就几十块,并不贵,但我还是将它从家里带到了千里之外的深圳,因其早已被我赋上了精神价值,此刻的它在灯光下熠熠闪耀,勾起了关于他的回忆,还记得当时他看着戴在我手上的这个手串,说自己眼光真好,是啊,这珠子仿似星辰,在漆黑一片的夜空里闪烁着其微弱而又神秘的光芒。
下班前,同事给了我一个大苹果,另一个同事开玩笑说要吃了它,我说你能掰开它咱就一人一半,试了一会,还是无果,同事问,怎么,你认识有人能掰开苹果吗,我说,对啊,我以前就有个同学可以掰开苹果,而这个同学就是他,我想起了高中时他用手掰苹果的样子。耳机里播放到了《潇湘子》,英叔僵尸片里的音乐,这曲子怀旧、悠远,令人遐想,使得过往的回忆越发清晰。
但是我很清楚,我只是怀念那段过往而已,对他早已没有了感觉,他本就不是我一开始就喜欢上的人,只是在一起久了,对他产生了依赖感,和他在一起有一种安全感而已,另外,就是,他是唯一一个真切地喜欢过我的人而已。只是不知十年以后,我们能否像一对老友一样,握手言和。
也许是因为对某位同事有一丢丢好感,最近总是在逼自己去变得淑女、温和,但发现挺难的,我本就是一个雷厉风行、快言快语的人,又如何隐藏本质。还是顺其自然吧,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牢记今年的主旨:修身、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