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中500万被诉前夫获200万

2024年9月20日, 江西章贡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个引人关注的案件详情。故事始于一对离异夫妇——齐先生和陈女士, 在经历一次为了获取购房资格而协议离婚的操作后, 他们的财务纠葛远未结束。这对曾经的伴侣决定分开是为了能保住租住的公租房的同时又能购入新住宅, 但他们在离婚时并没有立即划分清楚各自的资产。

尽管法律上已是陌生人, 两人却依然保持着密切的生活联系, 不仅一同住在公租房和后来陈女士单独购买的新房里, 还合伙做起了广告生意, 经济上的交织错综复杂。就在这样的背景下, 命运给了陈女士一份意外之财——她仅仅花了两块钱买的彩票竟然中得了五百万元的大奖, 扣除税费后的实得金额达到了四百万。

不过好景不长, 这份突如其来的财富很快就引起了前夫齐先生的关注。意识到陈女士中奖的消息后, 齐先生随即采取行动, 将她告上了法庭, 声称这笔巨额奖金也应该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加以分割。他的理由在于, 即便两人名义上已经离婚, 但实际上仍旧处于一种类似配偶的状态下共处, 而且彼此之间的资金流动从未真正断绝过。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同了齐先生的说法, 判定由于两人离婚后依旧保持着实质性的同居状态并且经济活动难以切割开各自的责任范围, 特别是用于购买彩票的两元钱根本无法追溯到底出自谁的钱包, 故而这笔彩票收入应当视作双方平等拥有的成果。基于此判断, 法院裁定陈女士须向前夫支付两百万元作为奖金的一半份额。

值得一提的是, 之前陈女士给付齐先生的二十五万元并非源于此次彩票收益, 而是针对先前购置新房的补偿金, 两者性质截然不同, 无需相互抵扣。面对如此裁决结果, 陈女士提出了上诉, 但遗憾未能改变局面, 终审维持了原判。

此案一经曝光便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一方面, 不少网友表达了对判决公正性的怀疑,强调一旦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后续个人所得理应归属于本人而非共享; 另一方面, 也有声音担忧这类情况会成为日后类似争端的导火索,模糊了私人领域与公共权益的界限。更有甚者, 部分评论带有一丝戏谑意味, 调侃道或许正是摆脱了某些人的束缚, 幸运女神才会眷顾陈女士, 让她收获颇丰。整个讨论氛围既包含了严肃的法律探讨, 也不乏轻松诙谐的态度,折射出了社会多元价值观下的复杂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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