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与迎春
立春,又叫打春,二十四节气之一。每年2月4日前后太阳到达黄经315度时开始,我国习惯将这一天作为春季开始的节气。
立春之时,新“岁”之始。自古以来,我国的“岁”与“年”的概念是有区别的,“岁”是从今年的某一节气到明年同一节气的一段时间,也就是回归年,岁的时间是固定的,按现在的计算,一个回归年(1周岁)为365天5时48分46秒。而“年”的时间可以有长有短,夏历平年一年有十二个月,闰年一年有十三个月;阳历平年365天,闰年366天。至今,起名馆的风水先生给人批“八字”所用的生肖及出生年、月、日、时,还以夏历立春之时为准,如:2011年是兔年,夏历正月初二12时32分立春,立春之后出生的婴儿生肖为兔,立春之前出生的婴儿生肖仍为虎。公元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明令以夏历正月初一为春节。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迎春风俗。根据《后汉书•志第九》记载:“立春之日,皆青幡帻,迎春于东郊外。令一童男,帽青巾,衣青衣,先在东郊外野中。迎春至者,自野中出,则迎者拜之而还,弗祭。”清代《平原县志•风俗》(卷一)记述:“立春先一日,邑官僚迎春东郊闾里通衢,游观。”明代,山东平原县城东官道上,先农、云梯两大石桥东首有“颊川桥”(注:乾隆《平原县志•平原县璄全图》有记),故址在今琵琶湾东门之东的南北公路上。这是一座地上桥,桥上有楼,朝东,前窄后寛,形如面颊,桥两边有梯。邑官僚迎春者登上颊川桥,向东观望,这时,预先安排在田野中的童男“自野中出”,邑官、士庶、耆老,社稷鼓乐出东郊迎春,“迎者拜之而还。”立春这天,在县衙门前缚着一头牛,由县官先手执红绿线捆扎的鞭子打牛三下,这一仪式叫做“打春”,具有很强烈的劝耕味道。这是清代之前各朝“公规”。
民间的迎春仪式更富有风趣。相传很早以前,立春日之前,村民用泥土造春牛,外面糊纸。春牛颜色则由当年的年干年支决定,“年干:甲乙木青色,丙丁火红色,庚辛金白色,壬癸水黑色,戊已土黄色;年支:寅卯木青色,巳午火红色,申酉金白色,亥子水黑色,辰戍、丑未土黄色。”造春牛取土,以冬至节后辰日于岁得方取水土,用桑柘木为胎骨,牛头至尾,桩八尺,按八节,牛尾一尺二寸,高四尺,踏板用公所或绅士的门扇(县城用县衙门扇),子、寅、辰、午、甲、戍阳年用左扇,丑、卯、巳、未、酉、亥阴年用右扇。牛肚子里放些花生、干枣、核桃之类的干果食品。立春之时,把春牛放在公共场所,以牛头向东祭拜东方木神之位。召来各户男子围观鞭打,待把春牛打烂了,人们捡牛肚子的食品吃,寓意打春备耕为吃饭求生。
春天是一个生命活跃的季节,历来迎春风俗常偶有歌颂勤奋劳动,赞美除旧布新等庄严的意味在内。春节期间,迎春活动进入高潮,家家户户贴春联,放鞭炮,祭灶、祭神、祭祖,多神并敬,如果剔除其迷信成份,应该说,也表现了一种良好的生活愿望。鲁西北地区的狮子舞,从东村舞到西村,由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叠罗汉使狮子向极高的地方“采青” ,寓意经过千辛万苦取得丰盛收获;平原县锅培口村的“牛斗虎”,舞遍城乡,老牛与两只老虎戏舞相斗。这一切习俗,里面都错综地反映了劳动人民战天斗地、勤奋劳动、除旧布新的精神。正月二十五早晨,农户各家在院内地上画圈打囤,圈内放少许五谷杂粮,希冀丰收。
迎春活动持续到晚春。清代,平原县东关外一里处有先农坛,雍正四年建,地基高二尺五寸,方广二丈五尺。后为正殿三间,奉先农神牌,东储祭器农具,西储米谷种子。东西配房各一间,东备祭品,西住看守。南向大门一座,四面缭垣随坛。耕田四亩九分,耕牛一头,农具全套。每年遵照皇室监选颁布之吉日(一般是农历二月二十五花朝节),举行祭品与社稷坛同祭。毕,知县率僚属各官及耆老农夫耕种。礼,九进九返。意蕴全县春耕生产正式开始。
新时期以来,有些旧的习俗得以延续,新的迎春仪式不断涌现,这美好的精神却是更加值得我们发扬的。“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让我们以高昂的气势,迎接和拥抱新的春天吧!
王玉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