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那年,妈妈改嫁,当在玄关处见到萧晨津时,我便知道,自己心里的那么喜欢终将要藏下。
不然这辈子都无法面对他,萧晨津是我初中时期的光。
因为父母离婚,随母来到陌生城市的我受尽白眼。
是他带我熟悉这座城市的边边角角,也是他在别人欺负我时站出来把那人打伤。
更是他在我因为没吃早餐时低血糖,背我去到校医处。
我从最开始的只把当好人,到后来渐渐接触,喜欢上他的笑,什么时候春心萌动。
大概要追溯到,那群人说我是没爸的野孩子,是他站出来替我挡住恶意。
还和骂我最狠的那个男生打了起来,两人在草坪上翻滚。
枯草落叶沾满校服,起身时,他右脸颊高高肿起,带着淤青。
躺在草坪上的男生也好不到哪里去,额头上全是血。
嘴角还破了,他眼神警告。
男生起身,恨恨瞪着他,用手背用力摩擦擦破的唇角转身离开。
也是那天我们关系变得更好。
可如今再次见到,他笑容明显僵住,甚至眼中带着丝丝冷意。
是我看错了吗?
起夜时,我起来喝冰水,被他抵在在墙上。
“想不到你和些人毫无分别。”
“什么?”我还想在问。
他以转身离开,只留下一个冰冷的背影,“哼,你说呢?”
“当我当初眼瞎,以后就当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