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学校下晚自习后,老校长习惯性地在校园里到处转转看看,多年来他都坚持如此做。
这天晚上,他来到校园西边的操场。沿着操场南、北、西三面有一排高大的钻天杨。
校长感觉在靠南边的树底下,似乎隐约有人在。这是谁啊?学生?老师?该睡觉了,怎么还在操场?
校长就向那边树下走去,这一去,一看之下,校长吃了一惊——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紧紧地抱在一起。连校长走近都没有察觉。
校长故意咳嗽了一下,两人才发现身旁站着老校长。一下子显得惊恐、局促、尴尬起来,一时不知所措。
瞬间空气都好像凝滞了,杨树叶子的哗啦声似乎也阒寂无声了。
就在这时,那个女生突然走到校长跟前跪下了。
几乎是带着哭腔向校长诉说:“校长,我错了,我知道我们越界了。但是这是我的错,是我非让他抱我的。”
“校长,这几天我非常痛苦、悲伤,我的母亲去世了!我内心好像失去了,我说不出来我失去了什么。但是我好想有个依靠……我就让他抱抱我。我真的是受不了了,校长!”
一阵呜呜声……
校长好不容易把她拉了起来。
校长面对失去亲人的学生孩子,那么伤心,那么无助,又知道自己做错了,违犯了校规,一时校长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按照学校校纪处罚规定,不许谈恋爱,尤其不允许有亲密接触。一旦发现即予以劝退。
说是劝退,实际上是开除,撵走,不让在本校上学了。
校长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严格按照学校纪律对这两个学生进行处罚劝退,很可能就会把孩子,特别是那个女孩子推到危险的境地,说不定会出大事。
失去亲人,悲伤无助;又严重违犯校纪,还是被校长发现,内心恐惧;一旦明天宣布予以劝退……想到这里校长不敢往下想了。
不能这样做,校纪是为了警示学生,是为了帮助学生成长,绝不是危害学生。校长在进一步想。
我绝不能为了严明校纪而严明校纪,我不能按正常的违犯谈恋爱有亲密接触这条校纪来处分他们,事出有因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事求是。校长内心在翻来覆去地思索该怎么处理合适。
我不但不能处理他们,甚至我连他们是哪个级段哪个班级叫什么名字我都不能问,那样也会给他们沉重的压力。就这样吧,让他们回去吧。校长心里已经决定了。
校长刚才一直低头思索,这时抬起头来,对两个学生说:“孩子,你们既然已经知道错了,改了就好,不要害怕,也不要担心。”
“孩子,特别是你。”校长对那个女孩子说,“你不要太伤心难过,妈妈去了,再难过妈妈也回不来了。你好好努力争口气,把学习搞好,将来考上一个好大学,好好发展自己,有出息了,妈妈在九泉之下也会放心的。”
“孩子,时间不早了回去休息吧。不要想那么多。”
校长说,这件事发生后他对任何人都只字未提,直到几年后学生顺利毕业,他才说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