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你忘不掉他的样子真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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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很多人喜欢木心的一句诗:

从前的白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一直觉得爱情,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但是在爱情里,现实就是即便你朝他走了九十九步,如果最后一步他不愿意走向你,你的那九十九步一点用没有。

所有人都渴望天长地久,渴望拥抱时可以瞬间变老,但在这个快餐的时代,爱情也会变得廉价,虚伪的友情,短暂的爱情火花。

然后某个夜晚,不小心喝了点酒,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想起你尘封的那个人。

“我还是喜欢他怎么办?”

你真的很难过,跑到一个不发微博的主那转了很久,突然哭的稀里哗啦。在此之前,你做梦也想不到,原来自己也会因为爱一个人而变得卑微至此。更没想到的是,过去那么久,还是没有忘记他。

那一刻,你才意识到,忘记是个多么强大的敌人,强大到时间在它面前也会束手无策。

但你不知道,一个男人放弃他喜欢很久的女生,他还是愿意冬天的被窝里有其他的女人,追求新鲜追求挑战,而一个女人离开喜欢了很久的男生,却会为他守身如玉,直到岁月将他从记忆磨灭,直到彻底心死。

新世相说:世界上如果有一个叫做“遗忘”的宗教,恐怕会信徒众多。

对于“遗忘”,我们的需求似乎永远要高于自己的预估。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需要“忘记”,忘记捉襟见肘的少年时光,忘记劳燕分飞的初恋,忘记独在异乡的漫漫长夜,忘记那个曾经爱得撕心裂肺的自己。

可记忆最难搞的地方就在于,它会不受你控制地悄悄抹去某些瞬间,也会顽固地留下那些你竭尽全力忘掉的人。

在诸多需要忘记的事项里,如果要列个难度排行榜,“爱过的人”大概会毫无悬念地高居榜首。

就像珍妮特·温特森说的那样:“我心里的洞是你的形状,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填补。”爱而不得的人就是我们心中那个空缺的洞,我们也许会在离开之后继续吃饭、睡觉或者醉酒街头,却再也不完整了。当凌晨冰冷的夜风吹过,我们知道,自己心里的那个洞会穿风而过。“

如果只是忘掉伤害,可能事情会简单许多。人在骨子里都是趋利避害的,当过往都是痛苦时,我们的大脑海马区也会主动避开回忆。

可怕的是,那些“爱过的人”留给我们的往往掺杂着曾经美好、温暖的瞬间。那些瞬间就像毒品一样蚕食着我们所剩不多的意志力,当你试图彻底忘记时,就连身体也会反戈,不自主地靠近温暖。

所以,“忘记”变得越来越难,每一次寻找方法忘记都会变相地提醒自己“我他妈的还是忘不掉他!


2

有时候,忘记一个人花的时间越长,反而收效甚微。

有个朋友说:“以前也没觉得自己有那么喜欢他,可是忘记他这件事不知不觉间竟然花了一年多还没完成。当我在餐厅看到他爱吃的抹茶冰淇淋就猛然想起和他的第一次约会时,我才发现,原来我对他的喜欢可能远远超乎了我的想象。自从有了这样的想法之后,我发现忘记他更加变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

其实我想,这个朋友也并没有那么喜欢对方,只是当她意识到过去了一年多自己还没忘记他时,猛然发现自己对他的喜欢其实不止一点点,所以便更加不由自主地想起从前的画面。

而记忆偏偏最爱添油加醋,当你觉得自己放不下他的时候,从前他一个普通的微笑可能都会被你的记忆篡改成如沐春风的美好瞬间。如此下去,只会陷入自己构画的“浪漫执念”里,在这样的执念里,关于她的一切都是浪漫的。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不要将自己对他的幻想掺加在你的喜欢里,你忘不掉的那个人很有可能并没有那么美好,不要让回忆骗了自己。

也有那么一些人,花了很长时间都忘不掉一个人,身边的朋友在听到他七八年甚至十几年的“放不下”时,总会安慰他:“你真是个深情的人,他不喜欢你是她的损失。”

久而久之,他们开始活在自己的感动里,自以为“放不下”就是自己爱得用力的证据,在这个快餐爱情大行其道的时代,这是多么感天动地的一件事啊。

可事实上呢,感动的只有当事人自己而已啊。

你在曾经同游的地方故地重游,在朋友圈说着似是而非的“我想你”,在街头买醉,在被窝里暗自哭泣,你以为这样就能把他感动得痛哭流涕了?你究竟是忘不了他,还是忘不了那个假想中深情的自己?醒醒吧,这样抓着过去不放的你只会让她庆幸“还好当初没跟他在一起。

要知道,你的念念不忘对于不在乎的他来说只是不必要的纠缠,你自以为感天动地的“忘不了”只不过是幼稚的游戏。

而你放不下他的样子,真的很难看。


3

不要再痛苦地迷恋,不要再折磨自己,试着把过往的一切彻底地抛开。如果那些过往已经生长进你的血肉里,那就抽筋换骨,浴火重生。

马格努松在《苏醒》中说:记忆突然碎裂成很多个夜晚,碎裂的声音在我拾起碎片,并扔进那将其融为一体的白昼强光中时,在我的体内回响:制成一件新甲胄的铁片。

如果无法忘记,至少不要让过去成为你的软肋。

要相信,在日日夜夜的打磨之后,那些让你痛苦不堪的回忆终会变成一件新的铠甲。

那时候,希望你还有重新爱上一个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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