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在ktv唱歌的时候,我点了一首李志的《关于郑州的回忆》,不知道是谁在制作的MV开头加了一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在郑州,而我却在驻马店。”
因为在座的有好几个驻马店人,所以轰然大笑起来,致使我用再忧郁伤感的声音唱这首悲伤的歌,大家也只是以为这是一首搞怪的歌曲。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五音不全,唱歌无调,我常常羡慕那些唱歌跑调的人。因为他们至少能唱出调来。
K歌的气氛再次被我搞的怪异起来,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已经习惯。
两年前,在郑州,我,贝贝,爱骅,张嘉欣,李胖子,每日混迹在ktv,迪厅,网吧,尽情的浪费着青春的激情。
那个时候,张嘉欣送给我一个称号:“K歌杀手”。原因就是,每次他们在唱的最激情,最high的时候,我突然点一首窦唯的《开心电话》,或者李志的《梵高先生》,或者张国荣的《风继续吹》,这种低沉伤感, 毫无激情,再加上我唱的音调全无,感情全无,整个房间的气氛就会立刻被我搞得乏味起来。他们一个个都不笑了,不跳了,甚至不说话了,只是呆呆地听着我要命的演唱。
不但是我,后来他们也习以为常了,李胖子说,其实听我唱歌听习惯了,感觉比鬼叫的还是要好听一点的。
那时候张嘉译一直在追贝贝,追了很久,贝贝即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 爱骅说:否则能怎么样呢?拒绝就会失去一个朋友,同意又觉得没到那个地步,所以只好维持现状,糊涂的生活。
爱骅是最了解贝贝的,从爱骅谈第一个女朋友开始,贝贝就一直以小妹妹的身份在他身边,看着他被一个又一个女人甩掉,直到历练成如今的“情感专家”。
爱骅那时候刚从一所大学的酒店管理专业毕业,在这家酒店实习,贝贝和她同班,他们大学四年关系好的很不正常,但是也没有人怀疑过他们的友谊。所以即使贝贝追随着爱骅也来到这家酒店工作,也没人觉得奇怪。
从贝贝来到这家酒店上班的第一天起,在吧台调酒的张嘉欣就彻底迷上了这个姑娘。每天下班跑着买麻辣烫打包给贝贝吃,一旦听到别人说贝贝想要什么想说什么,都第一时间去把贝贝的心思变成现实。
对于这些,贝贝都全部接受,但从来不给张嘉欣一个明确的答案。
爱骅唱歌特别的好听,他除了在酒店里兼职领班,还会在凌晨一点到三点去一家叫“皇马”的酒吧唱两个小时夜场,虽然后来我因此成了皇马的球迷,但这家酒吧起名皇马纯粹是为了装必,和足球一点关系都没。
我们就每天都去皇马捧爱骅的场,有免费的酒和果盘,在酒吧里喝着聊着坐两个小时。酒店的班从每天十点开始,大家都是年轻人,谁都不觉得累,甚至有时玩的兴起,凌晨三点从酒吧里散场出来,不管谁随口说一句 :“不如我们去K歌吧!”其他人就会立马迎合,说去就去,从不犹豫迟疑。有好多次甚至玩到第二天,回到住处,直接洗把脸就去上班了。
K歌的时候爱骅永远是焦点,他模仿谁的声音就像谁,周杰伦还是刘德华,唱的都跟原唱似的,让人禁不住拍手叫好,当然我也是焦点,我是能把大家烧焦的焦点。
那一段时间,我特别在意自己不会唱歌这事,每天搜索关于“五音不全”的信息,甚至每天早起练习嗓音,最后都没起到任何作用?我于是就接受了一种说法:有一种人的五音不全是天生的,是一种病,无法改变。
李胖子喜欢烂大街的庸俗歌曲,贝贝喜欢情情爱爱的陈词滥调,张嘉欣喜欢张信哲的深情款款,爱骅什么歌都会唱也无所谓喜欢不喜欢。而我喜欢的李志,郑钧,窦唯,在大部分KTV里,甚至都找不到他们的歌。
贝贝和爱骅是突然在一起的,大家都没有任何提前预料,昨晚还在KTV里平平常常的狂欢,第二天两个人就突然卿卿我我,其实这也不说明什么,他俩一直都在卿卿我我,不是有一种蓝颜知己的关系嘛,大家都以为他们是彼此的蓝颜知己。他们要有什么,早就可以在一起了,爱骅被甩那么多次受伤的时候,那么多机会,他们都可以在一起,但是都没有在一起,所以他们以后也不会在一起。
可是他们却真的在一起了,突然的某一天,就算他们行动的亲密不说明问题,贝贝突然称呼爱骅为“我男朋友”,就那么自然的叫出来了,甚至没有提前做任何解释。
张嘉欣愤愤的说:“扯什么玩意!这都是什么剧情!他吗的说好的剧本呢?”
那一年夏天,李胖子辞去工作,回家顺从父母相亲结婚。爱骅被一家唱片公司看重签约,前途曙光无限,贝贝依然跟随。我也厌烦了一份工作,厌烦了郑州这座城市,想要离开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最后一晚,我们一起去K歌,张嘉欣唱着《信仰》唱着唱着哭了起来,哭的鼻涕流了一嘴,爬在沙发上埋着头谁也劝不动。
爱骅试图唱一些欢快的歌缓解气氛,可是效果不大,然后李胖子就突然说:让“K歌杀手”上吧,他唱歌绝对更有喜剧效果。
于是我就点了一首郑钧的《溺爱》。
当我唱道:
“我已为你日渐憔悴
而你却风采依然
我已沦为你的负担
却还流连忘返。”
张嘉欣就哭的更厉害了,直到他哭的没了力气,自己消停下来,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因为是开的通宵,大家那天都特别累,到了后半夜就都睡着了,只有我一个人一直没睡。
我就点了一首郭峰的《甘心情愿》单曲循环独自听了起来,贝贝就睡在我的身边,我把外套盖到她的身上。她在梦里吐了吐舌头,流出几滴口水,美丽可爱的脸庞在微弱的灯光下显得特别迷人,我忍不住去伸手捏了一下她的脸蛋。
我像一个贼一样小心翼翼,不停的观望四周,生怕有人醒来看到我龌龊的行为,我轻轻的摸一下,又摸一下,贝贝柔弱的皮肤仿佛水一般湿透了我的心,那张红润的嘴唇,啊,那个时刻,我多想吻她,那样的一个吻,是我愿意放弃生命去兑换的。
然而,即使有勇气放弃生命,我却也没勇气吻她,没勇气在那段人生中仅有的相遇里,表达我隐藏在心底的秘密。 。
喜欢一个人是一场漫漫无望的修行。说不出来的爱情,像寄不出的信,锁在日记里的心。
不会唱歌的我,哪怕再深情的歌曲,我唱来都乏味无趣,毫无感情了,就像那一场永远不曾公开的爱情,由我一个人完成的爱情,在心底里,化成一首歌,只有我唱,只有我听,也只有我听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