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消磨无聊的办法莫过于走路,当心中有些烦闷,或吃的太饱,出去走走,三五十分钟,便皆可拋去。只是走路时别去想事,至少别在走路时闷头去想。可以去看路边风景,奔忙的行人,商铺的门头,随着四季变化的道旁景观树,等红灯时人的各种表情,和偶尔有闯红灯的外卖员,都是走路时的风景。
你们不要以为我提倡走路是为了锻炼,锻炼是对人有益,却不用我提倡,并且锻炼种类很多,要说走路的好处完全没必要。 走路,是为了享受其中的乐趣,并不是为了宣传锻炼。倘若认为走路没趣,那就别硬走。
这么多年我喜欢走路,主要是因为它真的很好玩,并非是我有耐力。走路对于我,已是一个习惯,早起、午间、下午、晚饭后,走路实在是一天中做得最多、又能获得快乐最多、又几乎不能不做的活动。
放眼看去,到处是走路的人,然而又有多少是好好的在走路?有的低头弯匆匆忙忙,有的东摇西晃、跌跌撞撞。前人说的“路上只两种人,一种为名,一种为利”。或正是指走相不欢不悦的路人,“浑浑噩噩”一词最能形容这种人的走路姿势。
常常不知哪儿可去、不知啥事可干,或许正因为有路可走,什么一筹莫展啦一事无成啦等等难堪,便自然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就这样任由双脚机械地走着,不知不觉中一天竟走出两三万步数,并且筋骨松软了,肌肉紧实了,肚子也不胀气了,我常有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