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本人经上级领导研究决定,正式调离某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调入某镇交警中队。本中队管辖106国道35公里与323国道20公里交通秩序和一般程序及以下交通事故。
10时许,报到后。承担今天8时30分至明天(11月4日)8时30分前的违法处理窗口工作以及办公区卫生工作。截止到17时30分许,共处理违法行为9宗,接待15人次。
2020年11月3日,本人经上级领导研究决定,正式调离某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调入某镇交警中队。本中队管辖106国道35公里与323国道20公里交通秩序和一般程序及以下交通事故。
10时许,报到后。承担今天8时30分至明天(11月4日)8时30分前的违法处理窗口工作以及办公区卫生工作。截止到17时30分许,共处理违法行为9宗,接待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