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闻不如一读,终于读完了《红高粱》,这是一部充满血腥和生命力的故事,与爱情无关。
一、阅读过程及整体感受
耗时:作为2017年的第一篇读物,前后花费4个晚上的睡前时间。
推荐阅读:对乡土、民族历史感兴趣的朋友建议阅读(千万别先看同名影视剧)
整体感受:血腥,魔幻,很莫言~
二、读后感:爱情真可笑
之前阅读过莫言的《丰乳肥臀》,再读《红高粱》有一种自然亲切感,同样的历史背景,甚至都发生在高密东北乡。当做长篇小说在阅读,却在兴头上戛然而止。
文章以“我”的角度,讲述了一段乱世之中的家族史,从清末到民国,主人公“我的奶奶”却在抗日中结束了一生,生命绚烂在高粱地,陨落也在高粱地。沉甸甸的高粱穗充满生命力又忍辱负重地裹挟着一切的肮脏与苦难。
主人公九儿,一生趟过男人河,却不曾有过女性闺蜜。虽然与余占鳌野合生下儿子,但也不曾感觉到爱情的存在。16岁的少女被亲生父母用一头骡子卖给了大户人家,给麻风病儿子做媳妇。不曾想从小裹脚的九儿内心竟然腾起一股傲气,一步步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余占鳌,是个充满野性和匪气的乡野青年,男性荷尔蒙爆表,却也只是一介莽夫。他对九儿有着生理上最原始的冲动,也正是因为冲动和占有欲,让他手刃单家父子解救了九儿。可他最终仍然不懂爱情,九儿也不懂。两个互相取暖又互相解救的人保持着十多年的依存。余占鳌在九儿死后留下的眼泪却能体现出他难得的柔情。
刘罗汉,是单家忠诚的烧酒工,长工,管家。九儿在成为少奶奶之后,与他的调情是爱情吗?当然不是,更多是一种寂寞的慰藉和情感的施舍。罗汉越发忠诚耿直,越陷越深。以至于本可以逃离日军魔爪后又返回想要带走东家的骡子。最后却沦落到难以想象的悲惨死法……九儿以酒祭他,更多是一种敬重和惋惜。
九儿,她从来就不是傻白甜。她一个弱女子能在单家站稳脚跟,能在千钧一发之际认县长做干爹。虽不曾害人,但仍有着自己的小心机。也正是这一份果断和勇敢,让她冲破世俗阻碍,与余占鳌在高粱地野合。她不需要贞洁的牌坊,更需要温热男人胸膛。乱世之中,能活着已是万幸,爱情真可笑,九儿不需要。
题外话:好奇看了10集郑晓龙导演的《红高粱》,对原著改动得非常大,为了丰满历史背景与人物故事,添加了好多虚拟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周迅演的九儿虽然很有灵气,但从单纯善良到腹黑绝情却在一夕之间。朱亚文演的余占鳌,几乎一直是嘶哑着嗓子说话。打算弃看了~这是编剧的一厢情愿,主观粉饰原著的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