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恐怖份子,是另一个人的自由战士。
我不是药神,我只是一个为混口饭吃的普通人。
02年,上海,几经关门的神油铺子老板程勇,付不起父亲的医药费,店面的房租,家庭的日常开销。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标准屌丝,俗话说,“财尽缘散”离异的程勇连挚爱的儿子都要失去抚养权了。
“吃个橘子吧”戴着三重口罩的白血病病人吕受益因买不起正版抗癌药于是带着自己的希望以及程勇的商机出现在神油铺子里。迫于生存压力的程勇是没有选择权利的,走私印度山寨格列宁,在程勇做了决定的那一刻,他便入了局。
一心只想“找钱”的走私贩程勇,从印度带回了原价200转手5000的山寨格列宁,在白血病人吕受益的帮助下,结识了刘牧师,彭浩以及提供大量销售渠道的QQ群主刘思慧。此后,印度药的大卖使得贫穷的程勇再也不用躲催租的房东,争儿子的前妻,父亲的手术费也水到渠成。
面对三四万的正版格列宁,在白血病人的眼中,5000的格列宁就是希望,能搞来印度药的程勇就是他们的神。
面对5000的山寨格列宁在拿着专利权的资本家眼中,印度就是剽窃知识成果的窃贼而程勇就是面目可憎的帮凶。
面对非正规手续流入的印度药,法理面前格列宁就是违禁品,就是假药,走私的程勇就是罪犯。
取得印度药中国代理权的程勇,缓解了国内广大贫穷的白血病人。可惜的是,被时势造出来的神,并不一定想成为神;优渥的市场上,命就是钱。
在执法者眼中,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药准字号就是假药。在医药公司眼中,仿制品就是假药。而在病人眼中只有治不了病的药才是假药。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答案。 何谓执法者?维护法律,惩罚侵犯法律的人。执法者,执行的,维护的不是受害者,不是正义,是法律。那么谁来维护正义,保护受害者?法律吗?我们的法律维护了受害者,维护了正义吗?如果法律有性别,它一定是母的,因为它不公。 起初我是气愤的,气愤执法者,气愤这落后的,没有一丝丝感情的,没有维护受害者,维护正义的法律。后来我是感动的。程勇因打架进入警局,他问警察:“那个贩假药的(张长林)抓住会判多久?”“八到十五年吧。严重的可能要无期”。 后来程勇被抓,我想完了。怎么也要判个十五年了。结果酌情考虑判了五年,我从冰冷的法律条文,和秉承的“法不容情”的执法者手中感受到了温暖和希望。 后来查了资料,故事的原型程勇,因贩卖假药被逮捕,而后无罪释放。我想法律,执法者,也没有那么糟糕。毕竟执法者也是人,法律也是人定的,是人就一定有情有义,温情的情,正义的义。
影片的结尾,这一幕似曾相识——那是《死亡诗社》的结尾。学生们罔顾校长,站上课桌向John Keating老师致敬;是《辩护人》的结尾,律师们罔顾当局,走上法庭为宋佑硕辩护。一如全区的白血病人摘下口罩目送押运车中的程勇。
我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句话不对,必须反过来:我为人人之后,才可指望人人为我。付出真心才可换取真心,自己献身才能号召别人献身,燃烧你的心火,才能点燃别人的心火。
善,终有善报。这个善报,不一定是你得来的报酬,有时候,只是从别人那里传来的,你自己的声音的回响。
我也在想,如果你是程勇,你愿不愿意放弃富足、安稳的生活去向“虎山”行一次;为了心中的一点信念置自身于不顾。
如果你有机会,你愿不愿意勇敢那么一点?
如果你可以选择,你想普普通通的生活,还是轰轰烈烈的死?
我想,到时候 我们终究会知道。
程勇,
资本家与执法者眼中的“恐怖份子”
白血病人眼中的“神”
不,他没有那么多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