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小米粥白煮蛋,煎香肠,凉拌黄瓜。等粥熟,顺便把《像托尔斯泰一样讲故事》又看了一遍。看到熟悉的作家观点跟自己一致,欣喜不已。像斯蒂芬金说故事远远比情节重要--很理解为什么他这么说,而且他也真的是作为一个个印象深刻的故事创作人被我牢记。情节,几千几万个小说写女人出轨,大家最后记住的还是安娜卡列尼娜,高中女生被欺凌被排挤这样的事现实和小说里都多到泛滥,但是我们一看这类事就会想到嘉丽忍无可忍愤怒暴击,最后降下天罚。
斯蒂芬金老师跟村上春树老师有类似,他们都是三十岁之前写出了代表作,成名后面对一大段本来可以浪掷的人生,还是选择创作,依赖创作,一刻不停地写写写,卖卖卖,这两位的读者真的超幸福,因为你可以一直陪伴自己喜爱的作家生活着,可以在他们的新作里增加更多新的感受,非常有安全感,因为你知道咱们死了他们都还一直在写呢。捧住一本小说,太好看了生怕看完没得看,这样的感觉可以替换为“也许他的下一本还更好呢”,这等境界,别的作家学不来。你可以一写三十年,未必有人家好,就算有,未必有人家受欢迎,好的,回头看一写三十年?呵呵基本可以过滤掉所有人了。
书里有个“最糟糕性爱描写奖”,一大堆作家上榜,其中包括我的心头好斯蒂芬金和多丽丝莱辛。一些描写让我笑得发抖,深深理解创作人的窘境。其实性爱我觉得熄灯就好别描写太详细,好电影也一样,到了亲吻就差不多了,非去拍肌体纠缠,只怕带给人的冲击还不如两人互相吸引时远远互看一眼,或者指尖抚过头发,之类的小细节。
写作不是容易的事,我一度以为挺容易的,现在觉得比高抬腿还难,高抬腿我大约做了有五天吧,肉体嚎啕大哭再也不肯了,连低抬腿都不愿意了,只想温柔敦厚地躺着,像一只烤炉里慢慢膨胀变焦黄的面包。再喝点无糖可乐,偶尔在草稿里续一段,这就是全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