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企业在进行组织职能设置核查时,需要对组织内部的各项工作任务所涉及的职位进行梳理,凡是该项工作所设计到的职位必然在流程中担任一定的角色,承担一定的职责,这些职责就包括:计划、审核、批准、执行、监督等。
计划
这个职责属于前置职责,怎么去理解呢,就像是企业的设计部门,是整个企业的先头部门,重要性不言而喻。这项工作不仅指导企业要去做什么,还相应的包括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标准。即是纲领性的工作,又是实施绩效考核的基础。包括:年度营销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年度员工招聘计划、员工培训福利计划、研发计划、生产计划、采购计划、投融资上市计划、承担社会责任计划等。
审核
顾名思义是把关的意思。这个审核不仅包括对计划阶段的审核,也包括对执行阶段的。既然是把关就不能让外行人领导内行人,这个职责需要的是专业化。重要的事说三遍:专业化!专业化!专业化!如果企业内部审核力量不足可以适当求助外援,聘请专业机构。
批准
这个批准涉及的就是企业内部权利层级的划分和授予。哪些工作由哪些权利人来审核,一定要明确,不可留下隐患。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权利职责划分明晰,议事规程简单明了,不可滥用职权。
执行
这个就好理解了,只要是经过计划、审核、批准后的工作活动就满足了执行的条件。这一步是直接检验前面所有工作的一步,也是体现全部活动存在的意义所在。这个职责关系到企业90%的员工,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企业的发展。
监督
这个监督是广义的监督,可以是部门内部岗位之间的监督,可以是成立专门部门岗位对企业整体的监督,可以是与企业相关的第三方实施的监督,也可以是社会权利机构(税务、工商)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执行就是无效执行,甚至可能是对企业有伤害的执行。
总结:坚持三分离原则:计划、审核与批准分离,审核、批准与执行分离,执行与监督分离,以保证组织内部各项工作的有效制衡。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