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犯了一个错误让我胆战心惊,幸亏及早发现,不然可能就要面临撤诉的风险——写错了原告的名字。如此低级的错误,但是会带来很大的诉讼代价,写错被告也是,民事诉讼的四大基本要求就是,原告适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管辖的法院。写错一项,就意味着是另外一回事,这种事情不但自己的当事人会利益受损,严重的还可能过诉讼时效,尤其是交通事故案件中对于财产损失的主张只有两年的时效。下次一定不能再犯,太可怕了。
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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