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倒回到去年的11.11光棍节,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一个什么都不太懂的傻姑娘,以为只要喜欢就可以天长地久。事实上,我们口里所谓的天长地久不过就是喜欢了就是天长地久,不喜欢了就是一辈子完了。
我性子慢热,喜欢上了就很难忘记,准确的说这是第二次恋爱,我把我所认为最好的东西给他,换来的是一天天的冷淡。
分手前半个月左右,我们明明计划着暑假去哪里旅游,去哪里打暑假工,可是半个月而已,全都变了,以前说过的那些话,似乎就像是做了一场梦一样,梦醒了,梦中的人也不见了。梦醒了,所有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也不知道现在还喜不喜欢他,我只知道现在提起他可以没有情绪了,甚至偶尔见面了,还可以说上几句。
有句话,很符合我这段感情:情不知所起,有始无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