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August 25th,23:53
单曲循环着李玉刚的“刚好遇见你”,靠着墙壁,写今日的晨读感悟。
_01.生活是彩色的
以前,穿衣服很随便,也从未想过自己适合什么颜色的衣服,亮色衣服也不敢多穿,怕不适合自己,所以穿的最多的颜色就是黑色。
总穿黑色衣服的我,科里同事看到就说,年纪轻轻,不要老穿暗色系,太压抑,没有生气。试试亮色,显得人活泼年轻。
如今翻开衣柜,我的深色衣服就两件,一件藏蓝色的羽绒服,一件黑色毛呢大衣。其他全是亮色,粉色偏多,还有一件红色长款羽绒服。别人都说这款羽绒服跟我很配哦!
嘿嘿,原来我也喜欢鲜艳的颜色,粉色红色是我的最爱啊!
虽然黑色百搭,什么人都能驾驭得了,但是总有一款亮色是属于你的,让你看起来美美哒!生活也显得多姿多彩。
_02.大自然的美好
还记不记得,看书或者学习太长时间时,停下手里的事情,打开窗户远眺,看看远处的绿树,或者走出户外,看看花草。
大自然是天然的治愈系,会让人彻底放松。不但缓解了眼睛的疲劳,看到美丽的花花草草,还会心情愉悦。
没事儿的时候,放下手机,多看看花草树木的彩色世界。
_03.原来是冬天啊
挺纳闷儿,适合恋爱的季节为什么是冬天?冬天里,动物冬眠,树木枯黄,花草凋零,一片萧条的景象,还冻的人要死。
原来啊,就是因为冬天的冷,给人们制造了条件。
冷了,担心喜欢的他冻着,干脆织一条围巾送给他吧。看到你温暖的心意,说不定就要做你男朋友哩。
冷了,看看到瑟瑟发抖的她,有些不忍心。干脆解开大衣把她拥入怀中,给她温暖。说不定她抵挡不住你温暖的怀抱,就答应做你女朋友了呢。
嘿,原来是冬天啊!
后记:今夜值班。然,懒惰之病蠢蠢欲动,今日之晨读感悟,内心是极不想写的。因看到猫友们的执行力,吾自惭形秽,随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