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效的管理者在做决策前一定会先分析问题的性质。
他们不会一事一议的去做很多的决策,而是做重要的决策。
对于要决策的问题,有效的管理者一定会先分析问题的性质。
对于经常性发生的问题,决策的关键并不是马上去就事论事的解决问题,而是为解决这一类问题制订一种规则、一种政策或一种原则。
一旦有了正确的原则,再遇到类似的问题时,解决起来就很简单,决策也很容易。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同印度政府就两国在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进行谈判时,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随后在1954年6月28日、29日 周恩来在访问印度、缅甸期间,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联合声明》,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而之后,和平共处5项原则成为中国与他国外交时的基本准则。
建国初期,中国遇到了与邻国的外交关系问题,面对与印度的西藏地方问题,在当时是第一次遇到,但实际上这是一个首次发生的经常性问题。决策需要的不是一事一议,而是要制订原则。
而和平共处5项原则的确定,为以后一系列类似的国与国关系问题提供了解决的原则。从决策的角度,原则的确定使这个问题及类似的问题都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所以有效的管理者遇到问题,不会上来就做决策,而是先分析了解问题的性质,再决定是解决问题,还是制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