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建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内实行海禁,严禁国人下海经商;对外实行朝贡贸易,严格限制外国的入贡,“以市舶附于贡舶,有贡则许市,凡定期入贡皆预给勘合,勘合不符者不受。”这种严厉的海禁和朝贡贸易几乎贯穿了整个明朝。
明朝的朝贡贸易
明朝时,朝贡分“正贡”和“附贡”两种类型,但是“附贡”的数额远远大于“正贡”。所谓“附贡”,就是指来朝贡的使团所携带的私货,这些私货是免税的,而且明朝政府还会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他们收购,剩余的也允许他们向中国商人进行交易,因此利润很大。
由于朝贡贸易给外国能带来巨大的收入,因此来朝贡者络绎不绝。仅建文四年(1402年)到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的20来年中,明朝就接待了95个外国使团,进贡的货物包括香料、药材、珍宝以及珍禽异兽等等,尤以香料为多,占总量的一半以上。
明朝在沿海通商口岸设置了市舶提举司,管理朝贡事宜。当时与明朝进行朝贡贸易的国家有暹罗、日本、真腊、苏门答腊、苏禄国等等。在贡期方面,原则上规定各国三年一贡;在贡使人数、船只上,对各国都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各国朝贡时还必须走指定的贡道,在规定的口岸登陆。由于明朝初期屡屡发生外国商人假冒贡使的事情,为了辨明真伪,建立了“勘合”制度。由明朝政府发放证明文件给各国,朝贡时就可证明自己的身份。
明朝自正统以后,国势日衰,财政入不敷出,政府无力支持耗费巨大的朝贡贸易,最终导致这种贸易形式的萎缩。而从设立之初就为主要朝贡贸易服务的几处市舶司也几度被废。隆庆元年(1567年),明王朝宣布开放海禁,允许民间从福建漳州月港出海贸易,“准贩东西二洋。”这就是明代历史上的“隆庆开关”。从此,私人出海贸易取得了合法的身份,海外贸易迅速发展,白银大量内流,国内商品经济日趋活跃。
然而,隆庆开关也存在许多局限。这种局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指导思想上,二是在实施的具体措施上
从指导思想上来看,部分开放海禁并不是为了发展海外贸易,只是为了“于通之之中,寓禁之之法”。简单地说,就是将无法控制和消灭的走私转化为可以控制的公开政策。在这种思想指导下,隆庆开放就只能是局部的有限的开放,而不可能成为真正全面的开放。
隆庆开关的局限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 一是从开放的港口来看,当时仅限于福建漳州月港(今福建海澄)一地;二是中国海商通商的地点也有限制,尤其是日本,禁之特别严厉;三是对海商经营的物品也有限制;四是对海商出海的数量也有限制。船只必须先取得船引后方能出海,而政府每年发放的船引总量却又少得可怜。由此可见,从出海船只到贸易路程,从出海时间到贸易货物,明朝政府都有严格的限制。这样,中国海商在海外贸易与西洋商人的角逐和竞争中,就处于十分不利的被动局面。但是,在明朝民间的私人海上贸易却一直没有禁绝。
隆庆开关的原因
明朝对海外贸易的管理实行的是双轨制,对朝贡贸易和私人海外贸易是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其中对朝贡贸易实行鼓励政策,对私人海外贸易实行限制和打压政策。这是为什么呢?
明朝建立后,由于北方的蒙元残余势力仍然很强大,为了专心对付来自北方的威胁,朱元璋对周边各国都奉行睦邻友好政策。再加上,明王朝为了显示其正统性和合法性,更想建立一个“四夷来王,万国朝宗”的盛世场面。于是,多次派出使臣出使南海诸国,要求“称番纳贡”,以示笼络。
自宋元以来,海外贸易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不可能一下子骤然禁绝。所以明朝推行海禁政策,但保留了官方的朝贡贸易。但是这种“厚往薄来”的贸易形式完全是政治的需要,不讲任何经济利益。这在明初国力强盛时就受到诸多非议,到了中后期国力衰落时, 更是无法维持,不得不加以限制。同时私人海外贸易的或明或暗的发展,也冲击和瓦解了朝贡贸易。
贸易是一种经济活动,贸易制度既属于法律制度,也属于经济制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长期处于封建自然经济阶段,统治者又都信奉重农抑商的理念,这导致商品经济的水平是十分低下的。在这种经济土壤中,很难想象会结出大规模海外贸易的果实。具体到明初社会,战乱刚刚结束,社会还不安定,物质财富并不充实,也难以开展较大的海外贸易。
对明朝海上进行骚扰的主要有三股势力。 一是元末被朱元璋击败的张士诚、方国珍余部。他们的活动范围不仅限于东南沿海,有时还能到山东沿海。第二股是倭寇。日本在元代与中国断绝官方往来后,为了得到中国货物,就开始不断到中国沿海进行抢劫。明朝政府为此屡加征剿,总是不能根除。其间,两国官方几度恢复朝贡贸易关系,但都时断时续。到嘉靖年间,终于于爆发了明朝的抗倭战争。第三股是私人海商集团。实行海禁后,沿海居民的生活日益困顿,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大批无以为生的贫民便纷纷投入到走私贸易的行列中,致使海商集团越结越大,公然以武力与明廷对抗。这三股势力,有时相互联合勾结,对明朝的海防构成严重威胁。
明朝是一种自给自足占主导的自然经济体系。中国有着肥沃的土地和丰饶的资源,农耕文明为主、以农立国的文化大传统和社会发展体系,使得海外贸易相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只能属于边缘从属的地位。明朝正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高度集权的封建社会。明朝时,世界各国相继步入资本主义社会,但对中国这个古老的封建国家来说,资本主义这种异己力量会给当时的统治造成威胁,必然会对航海以及其他贸易活动予以禁止。
明朝为什么后来改变政策,在隆庆时放开海禁呢?原因也是多方面的:第一是海禁政策的失败。这一违反历史潮流和民意的政策,即未能阻止百姓出海贸易,也没能解除外敌的侵扰。反而导致国内外敌对势力联合起来与明朝对抗,海防形势越来越紧张。第二是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朝江南一带广泛种植经济作物,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大大提高,民营手工业有了飞跃性发展,日益细分出更多的更专业化的独立部门,为开展海外贸易提供了充足的货源。第三是倭寇之患被平息后,形成了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这对明朝开放海外贸易也创造了条件。
古代中国在亚洲范围内经济、文化的发展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国力强大,物产丰富,所以很早就与周边各国存在朝贡贸易。这实际上是一种附带经济利益的政治活动。但到了明朝,由于采用了禁止私人海外贸易的政策,使得中外贸易交流主要依赖朝贡贸易。再加上实行了严重不成比例的“厚往薄来”原则, 周边各国认为有利可图,在他们看来朝贡贸易只是一种打着政治旗号的只赚不赔的经济活动。后来当明朝发现国力不济,做出些许调整时,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海外诸国的反对,政治关系也一落千丈。
从14世纪到17世纪,世界历史进入了海洋时代。而自动放弃了海洋的中国,落后就从此开始。对比同一时期西方的发展,中国在各方面都被拉开了差距。明朝统治者在面对国内外出现的问题的时候,没有好好反思自身制度上的缺陷,而是因噎废食,全盘否定,简单地用粗暴的方法去处理,企图将一直不断发展着的民间海外贸易完全禁绝。结果,不仅未能如愿,反而引发了后来大规模的“嘉靖倭患”。倭寇实质是一场海禁和反海禁的斗争。文化的根深蒂固导致明廷更加注重万国朝圣的朝贡贸易,而忽略对海上自由贸易的发展。当执者的统治思想影响着二元贸易的发展,也将大明王朝推向禁闭自封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