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
每个人应该都有过年少轻狂的时代吧?
那会我们还不明白所有的拥抱都将以松手告终,任何的热爱都会败给时间,也不知道一切的旅途都是为了回家,我们坚定相信拥抱通向幸福,热爱战无不胜,旅途永远没有尽头。
1、
人生是很难预料的。
譬如当你衣衫褴褛黑瘦如柴地在青旅大厅读书,哪能想到那落魄的专注竟然会有迷人的光辉,以至于让一个高傲的姑娘在瞬间沦陷,更没法想到的,是这姑娘会在两年后乘风而来,掀起一场伤筋动骨的爱情风波;
譬如在那个夏天所发生的事情。
我那会刚从一个炎热,暴乱和炸弹侵袭的城市逃离,溜进了撒哈拉沙漠,跟一个姑娘。大漠残阳的落寞时刻,我们并肩走在滚烫的沙丘上,远处突然沙尘滚滚,一辆皮卡从血红的沙尘中一跃而出。
车后斗上站了四个人,身穿褪色的迷彩服,纽扣敞开,帽子歪斜,绷紧脸拿着机枪,子弹上膛的声音比汽车卷起的沙尘更早地抵达了我的身体,我不自觉地举起双手,膝盖酸软,头皮发麻,“我去,难道就这么碰上了传说中的叛军吗”?
讽刺的是,这个结局,是我在五年前曾渴望过的。
2、
那时我还在杭州上学,即将毕业,学校还行,专业也似乎挺有“钱途”。
像那个年纪的普通年轻人一样, 我白天骑着自行车漫无目的的兜风,晚上翻出校门直奔烧烤摊喝大酒,对即将步入的生活一片茫然,但努力相信路牌指向的是一个大好的未来。
我那会的想法单纯幼稚:留洋,修成文武艺,在资本主义世界的声色犬马中大展身手。要先建功立业赚很多很多的钱,再归隐山林,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但我的单纯梦想,却因为一个男人而改变了(如果可以选,我会更愿意这是个明眸皓齿的姑娘,而不是一个嗓门洪亮体重200斤的胖子)。
他是我的室友,还没毕业就跑去了南美实习。
他常常在我睡眼惺忪时,给我描述那个遥远世界里的冒险,那是个太美丽的梦。梦里有撩人的景色,有香车美人和持枪抢劫,有呛人的龙舌兰与恣意的狂欢,还有热情的桑巴舞和迷人的拉丁女郎,这个活色生香的梦让我蠢蠢欲动。但心里也有对未知的恐惧,“什么?为了一个不知道会有啥的旅途,就把这么多年苦心经营的未来拿去赌吗?”
忐忑和大酒之余,我问了下身边的朋友,他们基本是怂恿我先去闯闯的,“去吧去吧,多有意思啊。按部就班太没劲了”。他们的鼓励扫除了我的犹豫,也让我学会了一个终身的好习惯:在怂恿别人去冒险干傻叉的事情上要义无反顾不遗余力。
行,我就先去看看这个花花世界,想明白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然后就回来,继续既定的路途。
我哪里会想到,这一走,会花掉我的很多年,更没想到的是,原来不是所有的路途,都是你想回去就可以回去的。
3、
我本想去拉美的,可命运在我人生的早期就显示出它诡异的幽默,所以拉美的故事要在十年后才会发生,我在旅途的一开始就跑偏了,去了非洲。
像大部分第一次独自远行背井离乡的土包子,我也信奉有备无患的古老教条:管它用有用没用呢,先备着再说。
于是,我左手三针疫苗,右手三针疫苗,带上茅台酒,中华烟,主席像(是谁跟我说在非洲遇到叛军时亮主席像能保命的?),以及30盒万金油,20袋方便面,10包榨菜,3瓶整肠丸,两瓶老干妈……
就这样,我告别了熟悉的土地,和将来会但现在还没习惯孩子浪迹天涯的爹妈,扛上一百多斤的行李,揣着一个愣头青混不吝的勇气以及毫没来由却气吞山河的雄心,奔赴非洲。我要去寻找“圣杯”,去打败“恶龙”,去摸爬滚打出自己的“英雄历程”。
4、
刚刚抵达,接待的非洲哥们手舞足蹈地拥抱我,“欢迎来到非洲”,我当时不知道,这句话会如影随形地伴随着我的非洲之行。
洗澡只有冷水,用毛巾裹着扭动铁条才会出水。旱季有时连冷水都没有,只能自己去井里打。“欢迎来到非洲。”哥们说。
雨水来了么又没完没了,道路变河流,院子变泥潭,一个西装革履的银行界新人瞬间变成泥腿子。上下班还人多路堵,要么起早摸黑帮公司开灯关灯,要么在闷热的车厢里挤成肉饼。“欢迎来到非洲。”姑娘说。
房子也热,空调不敢想,电扇都得轮流用,还经常停电,蚊子肆虐,蚊帐有洞,大得可以钻人。“欢迎来到非洲。”我自己也会说了。
那时我还太年轻了,艰难的生活压根吓不住我,甚至有点浪漫:“一帆风顺多没劲,艰难才有意思嘛。”
洗冷水澡多健康啊,打井水呢,会唤起对童年的乡愁,挤公交可以广交朋友,还能学个新技能——爬车窗钻进车里占座。蚊帐的洞么,大点也好的,从床边拿点什么,直接钻出去就可以了,蚊帐都不用掀,方便。
是的,从那时我就发现自己有当文艺青年的潜质:“开心只需嘴硬,浪漫全凭想象。”
美中不足的是,再艰难的生活,习惯了就会变得平淡,缺乏那种让人肾上腺素飙升的刺激。(回头看看我好像精神不太正常。)
5、
在刺激这方面,非洲没有让我失望。
先是烟花般华丽的开场:军火库爆炸,火光冲天,
再是在我们上班时家里被洗劫一空,
再是一个同事开车等红绿灯时被人硬生生拽去耳环,耳垂裂开,鲜血淋漓,
再是一群人出行都被抢劫,一哥们为了保护姑娘,头上挨了一棒,缝了十一针,立马决定买票回国。
还有个朋友坐了趟公交,后排的两个人左右夹击,拿刀抵着她,抢走了所有的财物,临走还捏了一把她的乳房……
没过几天,就在我每天都会走过的小路上,歹徒飞车拽着一哥们的单肩包拖行,
接着是歹徒在家门口伏击,用枪指着我的某个客户出纳的脑袋,连车带钱一并抢走,
再后来干脆是一伙拿着AK47的歹徒抢劫我们的分行。
这些都还好,有置身仙境的刺激,挨打丢东西都还好,天下哪有没有风险的冒险嘛,还能换作故事,划得来。
但后来发生的两件事,让我真的有点怕了,也让怀揣三部二手手机的我放弃了开拓非洲市场的雄心。
一是在边境的小镇买瓶可乐,突然被人推进店里蹲下,紧接着几米外的枪响,以为遭遇抢劫的我,其实是躲过了一劫。
二是在我去过好几回寻求合作的市场里,一个浙江来的小伙子在关店时被抢劫,在抢夺货款时被一枪爆头,死的时候才刚满二十一。
据说近距离的见证死亡,会让一个人成熟起来,“原来哪怕你再年轻,也是会死的。”在后来的岁月中,我也渐渐明白,去寻找艰难和冒险是件毫无必要且操之过急的事情,因为到了一定岁数,艰难和冒险会自己找上门,干得你哭天喊地满地找牙。
6、
年轻人最热爱的事情,除了冒险,还有浪漫,所以我得说一个姑娘。
我们第一次见面,在一颗大树下谈人生聊理想,印度洋的风撩动树叶和她的长发,我觉得这姑娘还挺有意思的,作为回报,她觉得我不仅人傻,还装。
时间有着某种神秘莫测的力量。就在一个月后,我已经踏上深入非洲大陆的旅途,而她把买好的火车票撕了,跳上一个陌生大叔的货车,跑了几千里,就是为了追上我。(这是我的一面之词,她拒绝承认,尽管我觉得这种倔强毫无必要,毕竟深情而勇敢是个好品质。)
她的出现让我欢喜也让我忧。忧的是她预算是我的十倍,跟她混我很快就得弹尽粮绝。喜的是她虽然预算足,但一点不事儿,跟着我扒货车,住破旧的小旅馆,吃尘土飞扬的路边摊,在一个个没法通过的边境一次又一次地折返。
印象里,我们经常在夜空下走来走去,有时是人迹罕见夜虫啁啾的荒野,有时是深夜三点闪着冷光的铁桥上,有时则是尘埃,萤火虫和星星混在一块的没有车窗的大巴车上。她见证了我青涩的年代,熟知了我顽固的性子,像照常升起的太阳一样照亮了我的落魄。
但我的预算还是太低了,有时还死要面子,所以就算她迁就着我,我的钱袋子还是扛不住。(穷点么,一个人还浪漫得起来,两个人呢,会很伤自尊)。
在她走后没几天,我的生活就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最后的一程,在莫桑比克的边境,离坦桑还有五十公里,公交车是辆货车,坏处是风尘仆仆,好处是车费便宜,但我还是坐不起。只能一大早爬起来,试着边徒步边搭车。但没有车,也不好走。天么热得要死,那段路还是沙化的土路,走一步陷一步,靠走不是办法。
快到中午,走到了一个村庄,找一户人家讨水喝,看到院子有辆小摩托。我用最后的钱,以及象征着“中莫友谊”的中国结万金油头巾啥的,试着说服了那哥们骑摩托带我到边境。
他说这段路很难走,我搬出那套傻叉哲学:“难才有意思嘛”。他用关爱弱智儿童的目光打量了我一会,答应了。
如他所言,路不好走,摩托跑一小段就打滑,平均打滑三次会摔一次跤,一小时后,我的五脏六腑生疼,肾都不知道摔哪去了。到后来,为了重新找回我的肾,一看到沙路,我宁愿下车走,让他帮我驮着行李前行,有时候他跑远了,我会担心他会不会卷着我的行李跑了,但一想到我行李里啥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卷走了也好,我就安心了。
这些都还是小事。要命的是一辆大货车毫无征兆地从树丛的拐角拱出,“嘟嘟嘟”货车怒吼,“啊啊啊”我们嘴里惨叫。
相对于货车,我们显然是更有动力冲进树丛的那一方,“蹦”的一声,摩托车撞在树上,哥们贴地滑翔,我飞得更远,更高,云白风清,我像只鸟儿,但没有翅膀,下坠的刹那,我分明地预见到,自己注定了会在某个飞翔的光辉时刻不知死之将至。
但那一刻我心里没有畏惧,我想到的是老马写的“我不在乎荣耀、金钱和年老,因为我相信自己年纪轻轻就会横尸街头”。
美中不足的是,落地时有块突出的石头顶住了我某个内脏。那种想要尿尿又想要姑娘,但却丝毫动弹不了的感觉,以后会在我的梦境里反复出现。
7、
命运不仅难料,有时它压根是故意逗你玩的。
在坚定了把青春奉献旅途的信念后,我怎么也没想到,在接下来的一年,我哪都没去,就窝在家里,读书。
我一天能读上个十四个小时,每天仅有的运动就是去蹲厕所,抬起头,看着云朵从窗户的一边移到另一边。
很奇怪,在那时候,书之于我,就像是红烧肉之于熬了十年饥荒的人,相当于花姑娘之于三十年来首度下山的和尚。
我的欲望强烈得令人害怕,兴趣宽泛得令人侧目,诸子百科,怪力乱神,野史巫蛊,兽鸟虫鱼风马牛,老虎鸡巴恐龙蛋……看得我眼花缭乱,心荡神摇,几乎看出了优美的抑郁症。
回头看,这段蜗居家里的读书生活,对于坚定我的“终身流浪事业”也不无裨益。
通过那些奇奇怪怪的书,我开始建立自己的“歪理体系”,并逐渐成为了一个“找理由”的大师,能为任何想做或不想做的事情找到若干个无懈可击的理由。我选择,我存在,我瞎搞,我活过,谁也别想干涉我的选择,什么都锤不了我。
8、
比待家里看书更具讽刺意义的是,在街坊邻居开始询问我爹妈“你家儿子老窝在家里干嘛?”时,我又重回了金融业,在某个小小的岛国的一家投行的次要部门里,打杂。
这看起来似乎是对理想的背叛,但我有我的理由(你看,读书的效果出来了)。
我觉得吧,一个好玩的人,去到哪里都会好玩。无论是哪种环境,他总会能从生活中发现乐趣,从陌生人身上发现故事,他能看到云朵在天空写诗,灰尘在阳光舞蹈,能听到风在林间吟唱,鸟在电线上作歌,能从酒窝上瞧见涟漪泛开,笑脸上花朵开放……风景不在别处,就在此时,此地。
而且,理想是需要牺牲的,为了理想的实现,我需要赚点钱,也需要锻炼我的耐性。
那些总觉得工作难熬的朋友,可能是因为你们缺乏使命感。当你明确了自己的使命后,工作就不再是工作了。譬如我的使命就是,“不求升职,只想存点钱,干满一年就跑路。”
想通了这一点,工作就轻松很多了,就是当你为某段人生划定一个终点,你会获得一种新的目光,会开始珍惜眼前的一切,因为“无论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这个或那个车站都会一闪而过,列车不会在一个地方停得太久。”
所以在那一年里,我像候鸟一样,搬了六次家,为的就是感受这个岛国的不同风情,我还和黑社会,妓女,别人的情妇,建筑工人及酒保小哥拼房住,跟他们在街边调笑瞎扯,在天桥上喝酒吃鸡看车流,在简陋的出租屋里一块吃早餐,那时候我就发现了,没有什么无聊的地方,有的只是无聊的人。
9、
离职前,我在公司楼下碰到在抽烟的大老板,“如果你非要去玩,可以等工作几年再去啊”,他吐了口烟,说到,“存点钱,会玩得舒适些,不想玩了还有退路。”
“等到那会,我就不那么年轻了,很多东西就不一样了,我不等。”
“老板说得也是的,不说钱的事吧,先攒点经验,不想玩还可以回来,给自己留条后路嘛。”边上抽烟的同事补充道。
“我不想要什么退路,我要一直玩下去。”我的回答一如既往的任性傻蛋。回头看,我的路途似乎跟选择也没多大关系,这是我性格的悲剧,命运早已注定,一切都无法改变。
在岛国的最后几天,碰上过节,湾区有烟花汇演,我和朋友潜回公司顶楼,喝酒看烟花。
钟声敲响,落地窗外海湾深邃,烟花四射,朋友们拥抱碰杯祝彼此永远年轻,永远混蛋下去。
面对这绚烂的焰火和将要展开的旅途,我突然有点眷恋这个灯红酒绿的地方。
这里有安全舒服的生活,一望可即的美好未来,有早晚高峰不拥堵的交通,有陪我去红灯区吃田鸡粥商务区吃路边摊通宵喝酒打牌的朋友,有活色生香烟火味十足的街区,还有我回不去的青春,我忘不了的荒唐。
三天后,我还是跳上了开往印尼的大船,听从诗人的召唤,去做个年轻的水手,奔赴世界的码头,是的,出走总意味要挥别一些眷恋的人儿,离开一些不舍的美丽,“追求不是尽得或尽失,它就是尽得和尽失。”
可是,走,还是要走的,青春的美妙,不就在于桀骜不驯么?
后记:
最近在学新玩意,试着过一种新的生活。为了开启新的征程,先把过去打理一遍。
这个系列准备写四篇,以上是第一篇【春】,说的是稚嫩的狂妄,无知的年少。但愿“季节”的流转会让人有所成长,请坐好扶稳,汽笛已经拉响,轮船马上起航,这是一趟不知道能不能抵达,也不知道是否能够归来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