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很多年,我仍然记得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我很喜欢过两个人 ,一个是初恋 ,一个是暗恋。十三岁的我很喜欢十四岁的他,但是二十岁的我已经不再喜欢二十一岁的他。十八岁的我很喜欢十八岁的他,二十五岁的我可能还在暗恋他。
有时候觉得,可能每个人心里都要记挂着一个人,以前喜欢过的,分手过的,暗恋着的,亦或是暗恋过的。
爱情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我一直对此充满幻想,觉得它美好至极。
18岁生日那年,正好读大一,凝让我写下对未来男朋友的期待,列了好多条,然后帮我收起来,等将来看我是否可以找到心目中的那个人。时间一晃,快9年过去了,我不知道纸条在凝那里还是在我这,还是早就不见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个人还没出现,哈哈哈~
最近看了《经常请吃饭的漂亮姐姐》,老阿姨们看的心花怒放,倒不是希望自己也可以找到一个小鲜肉,而是不管怎样都要嫁给爱情。每个人都只有这一生,不要亏待自己,也不用人云亦云,受别人的思想所控制。而是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不要去将就,自己快乐才算自己人生的意义。
玛丽苏的想象:我希望我笑靥如花,你呢满眼都是我。我希望可以自信的站在你面前,我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我,然后一直喜欢下去。希望你高高的,爱打篮球,爱健身,会打游戏,智商碾压我吧,哈哈哈,内心专一单纯,看见我会笑的很开心,会摸摸我的头说我可爱,在你眼里我什么都好,宠溺的眼神,陪我傻傻的幸福。我可以站在你身边给你加油助威,也可以和你并肩作战,做你最完美的搭档。阳光很好,我晃着你的胳膊对你说好喜欢你呀,X先生。我是X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