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打赌,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倒霉的人。我倒霉,不是因为我的钱包空得装得下一头大象。相反,金钱对我来说不是问题, 我的人生也如初离海港的大船,顺利得超乎想象。不过,这一切在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之后,成为如烟往事。
这得从我的前任女友琳说起。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电影院。那是一部喜剧片。全场的人都在笑,只有琳抱着胳膊,手托住腮,悠悠地小声啜泣。哭声在狂笑织就的深海里沉浮,显得飘缈深远。除了我,没有人发现。因为我坐在琳旁边。一阵犹疑过后, 一张红丝线绣着我的首字母的白手帕,经由我保养得体的左手递了过去。这年头,用手帕的人历历可数, 而我之所以保留这个习惯,是想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如此而已。
手帕引起琳的注意,她迟顿了一会,接过手帕,蒙住了哭泣的双眼。手帕上的首字母一会儿朝向我,一会儿背对我,如此反复几次, 琳终于把手帕从眼睛上移开,但是手帕没有还我,仍紧紧地攥在她伤感的拳头里。
散场后,我对手帕的归还已不抱希望,正要起身,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然后一双细长含水的眼睛怯怯地接住我的目光。琳问我的手机号码,说把手帕洗好再还。我推辞,头也不回地走了,但我能感受到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盯着我的后脑勺,与此同时,我的整张脸无来由红得象公鸡头上的鸡冠。我就这样在人群组成的波浪中穿行。不一会,我走出影院,呼吸到夜晚凛冽暧昧的空气,才觉得脸上的红潮慢慢消退。就在我想要长松口气时, 琳以一种刘胡兰的姿态站在我的面前, 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要求我的联系方式。我在旁人好奇的目光注视下,满足琳的要求。
这之后,我没有忘记我那独一无二的手帕。因为琳诚恳的表情和强硬的态度告诉我,再一次相见必成现实。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一个月后,我终于不得不承认,手帕再也不会物归原主。
到了第二个月,琳打电话来时,我正在洗澡。我犹豫了好久才给她回电话。她不守承诺的恶行我还记着呢。
我们还是见了面。这次是在面包树咖啡馆。那时已是夏天,琳穿件淡黄色连衣裙,领子是荷叶边, 形成一阵波浪翻腾在她性感的脖子四周。 整个谈话如山中的小溪蜿蜒曲伏, 冲破重重障碍, 汇入欢快奔腾的小河。琳在其中起的作用至关重要。她有种天生察颜观色的本领,我的一丝表情,一个小动作,都被看在眼里,然后用一种有意无意的语言或动作打消我的不安与无礼。此外,她不仅把手帕还给我,还额外买了一条新的手帕送我,以示感谢。 于是,我内心尚存的那点不快化为乌有,开始跟随她的节奏,顺着她的话题,四处漫游,随意逗留 。
琳说她上个月出差了,所以手帕还迟了。我轻而易举地接受了这个理由。接着,我们漫无目的闲聊,象所有青年男女一样,试图从对方身上找到让自己兴奋的东西。我记得我们从如何打发闲暇时间开始。我们都喜欢看电影,喜欢喜剧片、文艺片 ,喜欢周星驰,李安,喜欢姜文、安吉那。我们还谈到了爱情。凡是男女讨论到爱情,意味着互相的距离达到了一个里程碑似的起点。毫无疑问,这对于我们的关系是一个突破。我们的爱情观也协同一致。具体来说,我们都是那种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的人。我们也都清楚,爱情不远就是亲情。谈到最后,我们的眼睛胶着在一起,对方身上荷尔蒙熟悉又陌生。当我们走出咖啡馆,琳纤细的胳臂插进我的胳膊,我们已经是一对恋人了。
琳和我以往任何一位女友都不同 。她的善解人意仿佛一个忠于职责的导游,我的一点头,一蹙眉,都会得到彬彬有礼和问候和恰如其分的宽解。有时,她露出顽皮的本性,和你开个小小的玩笑,然后用一阵百灵鸟似的笑语获得谅解。最不可思议的是,当我们在床上坦诚相见,她表现出来的放松和主动,使我欣喜不已的同时百般懊恼。我知道,我爱上她了。
我爱上了她,于是,折磨也上台了。 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胸怀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宽大。我开始留意琳的行踪,介意她和除我以外的任何男人的交往。有时候, 当她完成一系列令我叹为观止的高难度的动作,我会不由自主地想, 她和别的男人是不是也这样。我有意无意询问她的情史,如我所想, 她是老手,其经验之丰远甚于我。更让我不安的是,当我提出结婚,琳拒绝了。老实说,结婚只是我的试探。倘若琳答应我的求婚,我早就准备好一番说辞。问题在于,琳的拒绝欺侮了我的自尊,在某种说不清东西的影响下,我和别的女人来往。一条粉红色丁字裤出卖了我。当琳举着它对我冷笑并甩门而去时,我尝到的是快意和痛苦的混合物。过不了多久,我不得不投降,买来贵重首饰和华丽衣服获得谅解。
但是过不了多久,我的老毛病又犯了, 为了不让琳发现我的不轨, 我开始频频说谎, 起初, 我讲了瞎话脸会红,心会跳, 还会有各种各样的小动作,比如挠头发, 摸鼻子,眼睛不敢正视,到后来, 我撒谎的技艺越来越高超,简直可以不经大脑,脱口而出便是一条谎言。琳在我精心编织的谎言里毫无察觉,并且待我更加温柔体贴,拿出更多时间与我相处。
我如履薄冰生活。一面享受琳带来的清新愉悦,一面沉沦在欺骗中不可自拔。终于,我早料到会有的那一天来了。然而琳的反应出乎意料。她淡淡地看着,平静的脸上有嫌弃,也有绝望。等我打发女人走,穿好衣服坐在床沿,琳的眼泪开始出现在脸上。 一颗接一颗,象成熟的果实不堪重负跌落下来。
过了许久,琳收拾衣物。她把所有属于她的东西都扔在院子里。她扔东西的时候,手臂挥舞得格外有力,劲头十足。东西扔好后,她走近我,朝我伸出双臂,我以为她想要个拥抱,正想迎合,不料她的手伸进我的裤子两边口袋,拿出了我的打火机。不要。我抓住她的手。琳投给我一个轻蔑的眼神,轻易就打败了我。我垂下双手,看着琳把衣物点燃。火苗在空气中颤抖不止,你以为它要灭了,它却摇摇晃晃,借着细风飞舞,突然间一窜而上。
直到火光化为灰烬,琳始终没看我一眼,留下内心惶恐不安的我,走了。
这之后,我便病了。我惊讶地发现,我不能说谎了。当有人问我为什么琳会离开我。我会诚实地告诉他,她看到了我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若有好事者还要究根问底,我会客客气气地请他坐下来,倒上一杯上好的普洱茶,然后仔仔细细把事情来龙去脉讲个清楚。起初,许多人慕名而来,都想看看得了说真话病到底是什么状况。听到精彩之处,他们捂着嘴巴笑,或者交换一个会意的眼神。最后,照例是一番安慰。每个人都带着满足的微笑离开,而我也仿佛得到渲泄,全身舒软地躺在沙发或床上。
糟糕的是,因为我得了说真话病,我把工作丢了。我是个证券经纪人,这是一个需要有高超外交辞令的工作。我并不轻松地将真实的股市行情以及暗淡的前景搁在客户面前时,客户们对我抱以真挚的赞赏,他们说我是金融界仅存的良心之一。然而奇怪的是,在我收获了诸多此类的天宝膏药之后,我的客户越来越少,那些曾经说我是业界良心的客户,接到我的电话,要不说行情不好,以后再炒,要不不接电话,由我在电话另一头瞎猜胡想。最后,我的业绩实在惨不忍睹,公司不得不把我辞退。
家里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青春靓丽的妹妹穿着新衣服问我好不好看,我认真告诉她如果瘦一点会更好看。妈妈做了一桌子菜,我虽然也有赞美,但对味道平平的菜给予毫不留情的批评。最不开心的是我爸爸。他每天喝点小酒的爱好被我以对身体不好为由彻底禁止,以致于他一看到我,眼睛就露出一股哀怨之情。
所有所有这些变化,我心知肚明。我那根掌控言语的神经似乎出了毛病,真话们排着队等着从我口里走出。后来,我想到一个办法,戴口罩出门。口罩会提醒我别说真话。结果收效甚微。到最后,我只有限定自己的活动范围,总算把得罪的人控制在一定规模。然而我得罪的人少了,我的话也越来越少。家人也开始嫌弃我。 你是不是得去找个工作? 有一天妈妈试探性地问我。 那时我已经习惯了一天可以不说一句话。 我回答:哪个公司会请一个只讲真话不讲假话的人?妈妈偏着脑袋想了想,似乎无法反驳, 接着埋头切她的大头菜。
后来妹妹给我出个主意,你为什么不试试写东西? 我认真想下了这个建议,觉得还不算坏,打算撸着袖子加油干。当我信心十足把一篇时评投出去,没有一家媒体愿意刊登。一个好心的编辑告诉我,没有刊登的原因是我矛头太尖利,指向太明确。
我仔细思索这句话,感到又一扇门关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