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讲一个很多企业都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社保基数和实际工资不一致时企业应该如何做到合规。先举个例子,比如在上海有很多公司,员工的月工资是10000,社保公积金却按照比如5000来缴纳,申报个税时也按照5000来报,金税三期系统是非常强大的,社保入税后,税务局是可以直接抓取到实际工资和社保公积金基数进行比对,这么操作会导致很严重的问题。
那么社保基数和实际工资不一致时,如何做到合规并且还能有税筹的效果?
一、风险转移
将人员委托给第三方,匹配个应用场景来说,比如你的公司是个劳动密集型的工厂类型,多是一些重复性劳动员工,可能直白一点就是这个员工价值不高,他爱来来爱走走,走了立马又能再招一个人。那么是这类员工的话就比较适合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这里注意一定是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公司。直接和劳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每个月把需求沟通好,给员工发多少工资,交多少社保,申报多少个税,把这些事情全部交给第三方,至于第三方公司如何操作,就不归我们管。每个月付一部分服务费,第三方公司在把人员派遣过来工作,只要达到效果即可。
但这个方案也有局限性,不太适用于互联网或者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因为对这部分企业来说人才是特别重要的,如果给员工说和第三方劳务公司签约,一来员工可能会觉得企业是不是不正规,信任度会降低。二来企业没有足够的在职人才,如果未来要申请各种政府补贴、员工落户或者融资、上市,都会产生比较大的问题。这时候就比较适合第二种方案。
二、进行商业模式的改造
如何进行商业模式的改造?还是搭配举例,比如现在企业员工月工资是10000,上海现在最低社保基数是4927,那么基本薪资可以略高于这个数值比如6000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6000的基数来缴纳五险一金、申报个税。剩下的4000如何处理,就进行商业模式的改造。让员工去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你的公司向员工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采购服务,然后这部分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给咱们提供服务后再给你的公司开具对应的发票。这样就又合法又合规。
因为从大环境上面来说,员工内部创业是国家积极鼓励的,我们可以给税务局说这个员工想要创业,那么企业内部应该提供一些支持予以他们进行创业的过度。这样在法律和财税上就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时候就不会涉及到偷税漏税,因为这里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也是要交税的。至于为何要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因为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这部分收入就从劳务所得变成了个人经营所得,综合税率算下来相比而言会非常低,这样员工到手也会增加。如果企业或者个人觉得麻烦,也可以委托一些人力资源服务商来做。这样通过这种商业模式的改造,成功的解决了开篇提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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