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亭还是十年前的凉亭。梨树还是十年前的梨树。
多年前的某个黄昏,凉亭下,我们应该是在讨论毕业证内容的问题,而美丽大方的她,则在一旁嘻嘻哈哈地跳皮筋。
此次时隔多年的故地重游,心中实在感慨万千,当初能记得住的人和事已经寥寥无几。这老地方还是老地方,我不由地抬头看看蓝蓝的天,除了某型号飞机在天上留下的笔直痕迹还一清二楚,云彩也一如当初稀碎的可怜。
老地方尽是些老人,他们死了一茬又一茬。就像飞机尾迹消失在明亮的天空里能不留一丝线索,他们的人生过往也随着腐朽的肉身渐渐失去曾经存世的痕迹。
可有的人,却能像一把剑直插到你心里,即使时隔多年,也会在你脑海挥之不去。何况,我们凑巧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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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相识于秋天。
我们见面的次数很频繁,毕竟是因为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毕业后的这么多年,我们从未相见,或许是我们生活的世界截然不同。
转个话题,人小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做过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比如,院子里一块沉寂千万年的石头突然和你说话,或者你被天天相见却不熟悉的人带着在天上飞,又或者一颗每天抬头都能看到的星星惊喜地掉落在你的家里。
实际上,人们所认为的梦大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可能是因为某些原因,人们把这些有悖于真实的真实当成了梦境。
闲扯了这么多,只是想和你们说说我们俩的事。那么就先从这次多年后的相遇说起。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是在上小学二年级,离如今大概过了十四又一载。不得不说有的人,即便时隔极遥远,其相貌特征变化基本没有任何改变。
或许是因为相貌五官早就定型的缘故。
这天我重游旧地一遭,心中感慨遗憾之情愤懑而生,回家途中遇到烧烤摊,便毅然决定以肉身五官六感之麻痹,来阻止心灵精神上的澎湃。
巧的是在我吃了四个菜卷,五个豆腐皮,喝第六口酒的时候,我看到一张数十年前熟悉的脸,这位旧人来了。
现在请容许我简单介绍一下他,他姓刘,名某。
刘某。
对,我叫王泽儒,也可以自称王某,但是你这样称呼我则不行。
——喂,王某!吃了吗?
——(额……是在叫我?)
而他,你这样称呼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因为这就是他的名字,叫他,他是会欣然应答。
——嘿,刘某,我日你二大爷!
——你二大爷!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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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个有趣的人,严格来说算是我的长辈。可是和长辈太熟了,也就不觉得长辈是长辈了。
我喝下第六口酒,突如其来的惊喜一闪而过,虽然他的到来着实令我惊喜甚至激动。但是像他这样的人,无论做出什么事情来,切合实际也好,脱离实际也罢,我都是可以淡然接受的。
更何况只是突然现身这样最平常的事情。我不能让他看出我有过惊喜这样的情绪。
“呦,您老人家终于舍得来看看我了?”
“嗯,啧啧啧~”刘某用我的杯子倒了一杯酒喝,这人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和我抢东西,也像以前一样喝酒的时候砸吧嘴。
“这些年过得好吗?”刘某眼角的细纹终究还是多了好多,我问道。
“还行吧,家伙什都卖了换钱花了。”听刘某说我这才看清现在的他衣着简单,一身轻松。
“这怎么行?卖了你用啥啊?多钱?”
“诺,i8,64G的。”刘某拍出一个手机给我看。
“呵,走在最前线的老兵还是。对了,你那东西那么快,伤着人怎么办?”刘某是个不羁的男人,这点我是知道的。
“我不在,它就是一块废铁。”刘某抢了我半根烤香肠,吃完之后含着一根牙签贱贱的说。
我咧咧嘴,摇摇头,埋头清理战场。我不问的话,刘某是向来不主动说话的。
两人无言。
起身结账,我示意刘某往人少偏僻的地方走,刘某对我翻了翻白眼,起身还是跟着我。
“叔啊,你看这么晚了,我家也挺远的。嘿嘿,咱们又多年不见了。”我腆着脸讨好刘某。
“哼。”刘某没有拒绝,伸出手抓着我的肩膀。
“恐高症还没好?”在十六层楼高的时候,刘某突然揭我短。
“还不是小时候你给我留下的心理阴影!”我满脸虚汗,但是一听刘某这句话的时候便有一股说话的气力从心头而来。
“呵呵,闭眼。”
“不闭!”
“该。”
周围的风应该很大,气温也下降的厉害,但是刘某在我身边。有刘某罩着,除了呼吸有些不顺畅,感觉良好!月亮也大!星星看的也更多!
“叔,亏了。该换个256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