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悦 徐芸茜 北京报道
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 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下称《依法治污意见》)。
《依法治污意见》要求到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进一步厘清,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依法治污意见》是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坚实法治保障。
此外,《依法治污意见》首先提出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作用,倒逼高耗能、高排放产能有序退出,为绿色低碳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腾出市场空间。
持续强化依法治污
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放空攻坚战的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提出2025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制定《依法治污意见》是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坚实法治保障。”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说道。
制定《依法治污意见》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质量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与此同时,《依法治污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的总体目标,要求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进一步厘清,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
针对生态环境部门主要业务工作,《依法治污意见》指出将运用法治手段予以保障,侧重于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用法”水平。上述负责人也表示,《依法治污意见》中的主要措施将围绕依法治污的目标要求,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侧重于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学法、守法”新格局,并提出了“十一个持续”包括: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大对依法治污的统筹推进力度、持续推动完善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持续加强地方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工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工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信访举报依法处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持续依法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倒逼高耗能、高排放产能有序退出
此次,《依法治污意见》要求依法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并首先提出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作用,倒逼高耗能、高排放产能有序退出,为绿色低碳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腾出市场空间。
事实上,今年以来,有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的多项政策已在密集出台。此前,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提出,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求各地要建立在建、拟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明确处置意见。
另外,《依法治污意见》要求做好对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扩大内需、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等相关规划、项目的支持服务;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创新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方式,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坚持优化服务与严格监管并重,引导激励与惩戒并举,聚焦企业关切,切实推动监管帮扶两手抓,营造公平健康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进一步减少审批数量,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化。
在重点领域和重要手段方面,《依法治污意见》共提出了十一项“依法推进”,而依法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正是三项贯穿于生态环境管理各环节的重要手段之一。除此之外,《依法治污意见》还提出了依法推进“三线一单”和环评管理制度实施和依法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
另一方面,《依法治污意见》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业务领域要求,依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依法推进碳减排工作、依法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依法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依法推进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依法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依法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推进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指导和推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法治污意见》没有作出明确要求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执行党中央法治文件的决策部署,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的规定。
“我部将积极引导、支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推进法治工作,跟踪、总结、提炼、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上述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