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行文字码上去的时候,接下来的事情也就有个理由能持续下去。
两年前喜欢的李荣浩,那时候他刚火起来,满大街都是《李白》的节奏。很难解释一个东西莫名其妙流行起来背后的原因,比如说,广场舞,比比如说岳云鹏。
后来开始从李荣浩的歌词里体会到那种不瘟不火的颓废,似说非说的暧昧,羞怯,对,还有一丝闷骚,恍然大悟,那不正是自己当时的心态。
所以那时候认为,喜欢一些事物背后潜在的深层次的原因是,喜欢自己,以及怀念。
第一首喜欢的不是《李白》,而是《不搭》,喜欢词以及旋律,听过五十遍后去百度求解:这首歌诉说的是恋人之间纠结来去的磨合而最后选择相伴相随。(伴随我这样好吗,虽然不搭。)
大量的练习,然后每到一个陌生的KTV都去找去点,因为点歌系统的问题,迟迟没有机会唱出来。
终于有一次和阔别重逢的一屋子朋友相聚,可我却忽略了几年时间带来的,各自的生活变化,大家都有了自己新的生活重心,那一首准备好久的《不搭》,唱的黯然失色。
那个晚上大家吃过饭散伙后,我和两个兄弟选择了通宵,那一夜我决定珍惜自己眼前的生活,放弃自己在心中构筑已久的乌托邦。
喜欢写作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喜欢,有的是热爱,如果心存厌恶,流淌出来的必然不是文字,而是咒语。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去书写?
答案就是,这白纸黑字像是跟魔鬼的约定,牺牲时间却将时间定格,所以大部分人无法抗拒它的魅力,危险却迷人。
也有一段时间我不要脸的认为,我这种调调的人和文字,总有人喜欢,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