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入性会谈工作程序》
(一)确定会谈的目标内容与范围。
1.求助者主动提出的求助内容。
2.心理咨询师在初诊接待中观察到的疑点。
3.心理咨询师可以依据心理测评结果的初步分析发现问题。
4.上级心理咨询师为进一步诊断而下达的会谈目标。
(二)确定提问方式。
心理咨询师根据会谈目的和想收集的资料内容来确定提问方式。
(三)倾听
倾听中不能随便打断求助者谈话,不随便插入自己的评价。
倾听过程中边听边思考求助者诉说内容的逻辑性判断是否符合常理,及时把握关键点。
(四)控制会谈内容与方向。
会谈必须是在心理咨询师的控制下进行,也就是说会谈的方向,所涉及的问题及会谈时间都必须是有计划有目的的。
<控制会谈和转换话题的技巧>:
1.释义
2.中断
3.情感反射
4.引导
(五)对会谈内容归类。
1.个人成长、发展中的问题。
2.现实生活状况。
3.婚姻状况。
4.人际关系中的问题。
5.身体方面的主观感觉。
6.情绪体验生活态度。
7.其他。
(六)结束会谈(接受会谈时必须声明和承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