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个股期权的交割流程设计旨在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高效。投资者在参与期权交易时,应充分了解交割流程的各个环节,以便更好地管理自己的交易风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先简单了解下一些基础知识
1.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为唯一标准
沪深交易所的个股期权全部采用实物交割,即交割时需实际交付标的股票或支付对应资金,而非直接结算价差。具体来说:
认购期权交割:买方按行权价支付现金,从卖方手中买入标的股票;
认沽期权交割:买方按行权价卖出标的股票,向卖方收取现金。
这与部分指数期权的 “现金交割” 有本质区别,也是个股期权交割需重点准备 “钱或券” 的核心原因。
2. 关键时间节点:牢记 “T 日行权,T+1 日交收”
交割流程围绕 “行权日” 和 “交收日” 展开,时间节点具有严格限定,错过任何一步都可能导致合约作废或违约:
行权日(T 日):每月第四个星期三,是权利方提交行权申请的唯一窗口,申报时间可延长至当日 15:30(比正常交易时间多 30 分钟);
行权指派日(T 日日终):中国结算对权利方的行权申请进行有效性检验后,向义务方下达行权指派通知;
交收日(T+1 日):义务方需在当日 15:00 前备足钱或券,日终由中国结算完成资券划转;
可用日(T+2 日):买方行权所得股票可卖出,卖方履约所得资金可自由支配。
3. 参与角色:权利方主动决策,义务方被动履约
交割流程因角色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核心区别在于 “主动权”:
权利方(买方):拥有行权与否的选择权,需主动判断、主动申报;
义务方(卖方):无选择权,一旦被指派行权,必须无条件履行交割义务。
期权是一种赋予持有者在特定时间内(或特定时间点),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权利的金融合约。
最后,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做为买卖依据,盈亏自负。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