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为何要否定“赏罚”
1、教室是个民主国家,这里的规则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班级的主权不属于教师,而是属于学生;
2、既不批评,也不表扬;
3、问题背后的心理问题五阶段:
第一阶段,称赞的要求(被表扬,被肯定),在共同体中取得特权;如果表扬,他们并不是在做好事,而是在做能获得表扬的事;
第二阶段,恶作剧求关注;得不到表扬也没关系,反正我要与众不同;通过恶作剧来博取关注;有的通过扮演无能来引起关注、获得特别的地位;比起自己的存在被无视,被批评要好得多。我们只需要通过尊重的方式告诉他们,其本身就很有价值,并不需要非常特别。
第三阶段,权利争斗。不服从,反复挑衅,发起挑战,反抗,破坏规则,无视。证明自己的力量。应对的策略是立刻退出他们的球场。
第四阶段,复仇,爱的复仇。渴望爱的心情。已经知道对方不会爱我,既然如此,那就索性憎恶我吧,在憎恶的感情中关注我,在憎恶中,与大家建立联系。这些行为使他们成为班级中了不起的英雄,挑战权威,挑战大人的勇气受到同学称赞;
第五阶段,证明无能。不想再努力寻求对方的肯定,关注,从而希望对方不要对自己报有期待。对人生很绝望,打心底厌恶自己,认为自己一无是处。厌世性的拒绝一切课题和周围人的期待。
这一切的根源都源于一个目的:归属感,确保自己在共同体中的特别地位。
教师要思考,为什么总是发火,总是黑着脸,总是大声训斥?批评在教育上没有任何效果。因为上面五个阶段中,有个阶段“被批评正是他们希望的事情。”
批评、发火,始终是成本低,廉价的交流手段。发火会使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变疏远。发火的人也显得很不成熟。
不去执着于无法改变的事情,而是正视眼前的可以改变的事情。上帝,请赐予我平静,去接受我无法改变的。给与我勇气,去改变我能改变的。赐我智慧,分辨这两者的区别。
人处于未成年状态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没有他人的教导就缺乏运用自己理智的决心和勇气。也就是说,人处于未成年状态是自己的责任。
父母、老师不要过度管教孩子,而应该告诉孩子“这事你自己决定。”并且,假如有做出决定时需要的材料,比如指示和经验,那就要提供给他们。这才是教育者应有的态度。尊重孩子们自己的决断,并帮助其做出决断。并且,告诉孩子自己随时为其提供帮助,并在不太近但又可以随时提供帮助的距离上守护他们。
幸福的本质在于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