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月2分利,利息已经是高的了,但还有更夸张的月3分利、5分利,七出十三归,利滚利。
根据法律规定,月2%是受法律保护的,在2%-3%间,属于自然之债,法律即不禁止也不保护,能收到算你放贷人厉害,收不到法律不会保护,即使巧变名目将2%-3%部分的利息变为违约金也是不被法律保护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下着重讲讲高利贷。
1、放贷者放3分利、5分利的高利贷,通常借条并不会写高于2分,仅靠口头约定。故,放高利贷的大多有一些不光彩的手段保证利息的收取,当然也有可能通过抵押物来保证。
2、高利贷的利息通常按月收取。收取现金的情况较多、转账则转到第三人账户。未来贷款人还不起时,放贷人多通过起诉,否认收取利息。
3、七进十三出,举个例子,向他借1000元,实际只给你700元,归还按1000元计息,约定还款日偿还1300元。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利息最多只能按700元按月2%计息。这种情况,放贷方给的借条范本多也是写借出了1000元,月2%计息。这时候不能以现金收取,建议转账,有流水记录证明仅收取了700元,有纠纷时可减轻利息偿还压力。
4、倒贷。这是通过一些行为掩盖利滚利的非法目的,甚至部分银行都有在做的。甲向乙借高利贷,无钱还,乙推荐丙借钱给甲。由丙替甲还款,甲欠乙的本息全部变成了甲欠丙的本金。出现这种情况,避免陷入泥潭,还不起就是还不起,别拆东墙补西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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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总是千奇百怪,误入泥潭时,你或许需要律师的帮助,收获或许并不是一点点。
我的心中总有一个心理暗示,律师是万能的,希望自己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希望你也一样信任律师(但别以万能的标准要求律师,律师只能尽最大努力。)
【阮道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