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哲学

创生力

创生力即宇宙本体的力,这个力为宇宙活动变化的发动力,既是动因。继续发动宇宙的变动生化万物。

第一,创生力是宇宙万物本体内在的动力,可以说,创生力是生命的动源;第二,宇宙万物的生化是在创生力的作用下完成的。

生命哲学就外在的实体存在,存在为一整体,为动。生命哲学所讲的“存在”,既是外面的实际存在,也就是每个物体,每个物体具有内在的动,称为生命。‘存在’便有变动的问题。

生命哲学关注的重点是存在的“变动”问题。“动”“变”只能发生在精神体和物质体的实体内,所以,生命哲学研究的是“实体”。

实体是本体的具体的存在,并因创生力的作用而继续不停的变化。

因为创生力的作用,实体持续的变化,成为“动”的存在。同时,每一个具体存在的实体,每时每刻都变化,却依然保持自体的“一致性”。

生命哲学所讲的生命是人的生命,人的生命在实际上是‘我’的生命。生命哲学所以讲‘在’,讲实际人的‘存在’,以具体的实际的‘我’作为研究对象。

我的生命是心物合一的生命。生命是活动,人的活动必然要遵循“心”与“物”的统一。

生命哲学认为“认识”作为人的一种“心物合一”的活动,不存在相互的隔离,而是创生力的相互连接。

宇宙内没有一个实体是孤立的。物体和物体都有联系,物体的相互联系时‘力’的联系。精神体彼此也是相互联系,精神体的联系时精神力。联系李发自物的本体。一面是互相排斥,一面是互相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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