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俗人我骄傲

图片发自简书App


我是个俗人。

我一直知道我是个俗人,除了小时候。

小时候我曾经以为自己与众不同,认为自己天赋异禀,不小心哪天掉下悬崖就获得一部绝世武功秘笈,然后再遇隐居的前辈,助我打通任督二脉,接下来是获得一枚奇果,吃后陡增一甲子功力,从此浪迹江湖,快意恩仇……

说来也是生不逢时,如果我看过如今的玄幻小说,我的不凡会更上一层楼。我将身负绝佳灵根,自带灵药无数的上古空间,并且能画符,擅炼丹,精法术,通剑术,法剑双休,绝世无双。打怪练级,势如破竹,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出窍-大乘,一路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无往而不利,最后终成正果,羽化登仙。

然而不知何时起,我终于知道这辈子我等不来这些了,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甚至比一般人都要普通,如小时候看到过孟子的一句话:“一出焉,一入焉,涂巷之人也。”

犹记得大约是十岁时的一个下午,我独坐房中,读到了这样一句,顿时心有戚戚焉。或许,我那时已经在怀疑自己是个无恒心无毅力的“涂巷之人”吧。

俗人就俗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几十年来,我已习惯如此,安之若素。今天突然提起却是因为在微信公众号看到了一篇文章。

那是篇感人至深的文章——一对原本准备丁克的夫妻,男人是警察,女人是艺术家,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上海。忽然有一天,女人怀孕了。因为不愿做杀手,他们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然而生完孩子后,女人得了“系统性红斑狼疮”,这是一种不治之症。由于过度使用激素类药物,女人从一个窈窕美丽的女人变成了大胖子。后来他们离开了城市,带着孩子到乡下租了房子过另一种生活。他们穿最朴素的衣服,劈柴烧火,养鸡养羊。他们亲近大自然,让孩子在阳光下撒欢,守护爱情,守护自己的生活。

很多人为他们感动而流泪,我也很感动,为他们与命运抗争的精神感动:生命只要愿意,便如荒草一般,蔓延生长,绵绵不绝。

大家都在留言区留下祝福或者羡慕的话语,我也写了留言。

我留言是这样:“他们在农村,哪儿来的钱呢?先是大病了一场,耗掉了不少积蓄。等孩子长大,他们老了如何维生?”

人生不过稻粱谋。

“城市套路深,我想回农村。”我也一直想去乡间生活,但是担心,到农村我靠什么来谋生。

我是真心请教,但小编根本没有把我的留言放出来。

后来想想,也能理解。他们也许在魔都有房子,卖了就够他们吃喝一辈子了。

再说写文章也能维持生活。毕竟他们与病魔斗争以及他们相亲相爱的样子都很美。他们做出了许多人想做却不敢做的事,过上了许多人向往的生活。他们让大家精神上得到了慰藉并且升华,他们创造了价值。

你看我就这件事考虑的方面:“如何维生”、“创造价值”,句句话不离柴米油盐、日用行常,所以我真真是个大俗人!

好在俗人也有俗招,我前些时读过清朝刘鹗写的《老残游记》,这真是一本奇书,我推荐给了很多人。

书中有一段雅俗之论令人拍案叫绝,录之于下:

“你说我名字俗,我也知道俗,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雅,雅有什么好处?卢(书中此处掉字)、秦桧名字并不俗;张献忠、李自成名字不但不俗,“献忠”二字可称纯臣,“自成”二字可配圣贤。然则可能因他名字好就算他是好人呢?老子《道德经》说:“世人皆有以,我独愚且鄙。”鄙还不俗吗?所以我辈大半愚鄙,不像你们名士,把个“雅”字当作珍宝。推到极处,不过想借此讨人家的尊敬。要知道这个念头,倒比我们的名字,实在俗得多呢。”

可见连老子也不吝自认为“俗人”,我辈又何惧?

而刘鹗所言的“雅士”,倒令我想起了另一个词——媚俗。

媚俗

“媚俗”这个词在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存在之轻》中被阐述为两滴眼泪:“媚俗接连让人产生两滴感动的泪滴,第一滴眼泪说:瞧这草坪上奔跑的孩子们,真美啊!第二滴眼泪说:看到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跟着全人类一起被感动,真美啊!只有第二滴眼泪才使媚俗成为媚俗。”

情感上的媚俗表现为自作多情,故作姿态,是一种做作。

政治上的媚俗尤其为昆德拉反对和排斥:“在一个多种流派并存、多种势力相互抵消、互相制约的社会里,多少还可以摆脱媚俗的专横;……但是在某个政治运动独霸整个权力的地方,人们便一下子置身于极权的媚俗之王国。”

媚俗不能逃避,无法摆脱,因为:“在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专制。显然,由媚俗而激起的情感必须能让最大多数人来分享。因此,媚俗与出格无涉,它召唤的,是靠深深印在人们头脑中的关键形象……”

人人都有趋众心理,“我们中没有一个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媚俗。不管我们心中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

俗也罢,媚俗也罢,既然无法避免,只愿我能做一个稍能让人辨认的俗人,而不是做一个完全面目模糊的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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