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蕾莎修女在一次募捐会上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她说,我今天看见一个流落街头的少年,我问他为什么不回家,少年说:“父母反对我留长发,为这事把我赶出来了。”
特蕾莎修女说,少年的父母可能是在座其中一位,而各位都在为远在万里之外的印度穷人捐款,既然对从未谋面的陌生人都可以献爱心,为什么不能关心一下自己的家人呢?
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家人都不关心,却要为其他人献爱心,这算不算伪善?
如果没有爱心,为什么还要捐款?
为了名声呗。
有些名人,或许从名誉角度考虑,不得不做做样子,有这种可能。
但捐款的绝大多数人,都算不上名人,捐不捐款,只有他自己知道,更不可能因为捐款出名,
那,他们为什么还要捐款?
应该说,多数人捐款是真诚的,就是想尽一份自己的力量,帮助弱势群体,捐款出于同情心而非其他功利目的。
那么,对陌生人都有恻隐之心,为什么不关心一下自己的家人呢?
难道家人还比不上陌生人?
理论上讲,家人比陌生人亲多了,
可,实际呢?
有一次坐班车,售票员和我们村一个人聊天,某某人的丈母娘死了。
我隐约记得,他们说的某某人的丈母娘,好像是我们村那个人的妈吧?
怎么,他妈死了,不在家料理后事吗?他还要出去干活?
看他表情,神情自若,好像跟他没什么关系啊。
莫非,我记错了?
也有可能,我不怎么回老家,对村里人不熟悉了。
回家后,跟我爸说起这事。
“你没记错,死的人就是他妈”
真的吗?
“他们闹矛盾了,早已经不来往很多年了。”
哎,本是骨肉至亲,何以至此。
可能有些人又要喷了,谁对谁不对,我们不去评论,他们之所以这样做,肯定觉得自己做得对,如果觉得自己做法欠妥,肯定就不那么做了。
引这个例子是想说明,有时候,亲人还不如路人。
路人虽然不认识,至少没有仇恨,
而有些家庭,同床异梦,手足相残,令人痛心。
为什么会这样?
人与人之间离得近,是好事,也有不利的一面,好事是可以互相关心,坏事是有可能互相伤害。人与人相处,是一种能力,相处得好是关爱,相处得不好就是伤害,在近亲之间尤其明显。
不是不想爱,而是不会爱,最后关爱变成了伤害。
回到文章开头那个因为留长发而被父母赶出家的流浪少年,能说父母不爱他吗?
可孩子并没有感受到爱,他心中或许只有恨。
人际交往是一项要求很高的能力,这项能力越差,在亲人之间伤害越大。
一般人,关系不紧密,无所谓嘛,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如果是自己的亲人呢?
那就不得不管了,还要美其名曰:我是为你好。
本意不错,效果呢?
真能为他好吗?
看过一个故事:素食主义者的洋女婿来中国过年,丈母娘硬逼着他吃肉,还说:美国人吃不起肉吗?丈母娘爱吃肉,就要逼着别人也吃肉,不吃肉怎么行,身体受得了吗,我是为你好。
还有被逼穿秋裤,被逼婚。把自己的想法和标准强加给别人,这就是控制,这些人就不懂得人际交往中的多元化问题,非要弄个统一标准来要求所有人,党同伐异,和自己一样的就是对,不一样的就是错。前两年,有两个著名人物因为表演风格发生分歧,引发咖啡大蒜之争。
喝咖啡的说吃大蒜的低俗,吃大蒜的说喝咖啡的装逼。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只要能给人带来快乐,又何必非要分出个高低贵贱呢?
我们不用讲礼义廉耻的大道理,重要的是怎么做。
多学点人际交往知识,学会如何去爱别人,让家人感受到关爱而非伤害,一家人更像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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